01.
前言
利潤即將暴增,高股息特性顯現在即。截至6月30日,中國鐵塔收盤價爲11.22港幣,總市值1974.82億港幣,對應24年股息率爲4.07%;在我們正常預期下25年歸母淨利潤爲118.25億,預期分紅率65%,則25E股息率爲4.26%,樂觀預期下25年歸母淨利潤爲137億,則樂觀25E股息率爲4.94%,因爲有兩個月折舊成本會明顯下降,詳情看上一篇文章,鏈接:26年利潤即將暴增,中國鐵塔高股息紅利有望釋放;而26年預期歸母淨利潤241億,按照65%分紅率計算,預期26E股息率爲8.69%。
中國鐵塔是典型的“收租股”,其商業模式類似於收費橋樑。相比之下,國外鐵塔公司因完全市場化運作,市盈率普遍在20倍以上。而中國鐵塔市盈率相對較低,部分原因在於其存在一些特定問題,例如應收賬款快速增長所反映的財務隱患。這一隱患主要與其核心客戶——三大運營商的業務關係有關,成因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且歷史背景複雜。若未能釐清這一關鍵因素,便難以對其商業模式和盈利的可持續性做出準確判斷。因此,我們有必要深入梳理其背後的歷史成因。
中國鐵塔自2014年成立以來,始終被視爲中國通信行業“共建共享”改革的標杆。然而,其與三大運營商(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之間的摩擦從未停息,從股權博弈到租金爭議,從責任推諉到戰略分歧,折射出行政主導與市場化運作的深層矛盾。這場持續近十年的“扯皮”背後,既有歷史遺留的結構性頑疾,也暗含行業轉型的必然陣痛。如何破解困局,不僅關乎鐵塔公司的未來,更將影響中國通信基礎設施的競爭力。
今天就來講講中國鐵塔長期以來與三大運營商的“恩怨情仇”。
文章較長,設置目錄如下,本文從三個方面去詳細分析鐵塔。
01.前言
02.股權博弈:中國鐵塔是給三大運營商打工?
03.租金爭議:中國鐵塔究竟有沒有話語權?
04.責任推諉:從“房東租客”到“踢皮球”
05.現實挑戰及破局之道
02.
股權博弈:中國鐵塔是給三大運營商打工?
雖然鐵塔成立十年多了,市場上依然存在着“鐵塔是在給三大運營商打工”的聲音,沒有一點話語權。其實說的也有一定道理,畢竟三大運營商可是鐵塔的主要大股東,截至2024年底,三大運營商持股比例高達69.08%,移動/電信/聯通持股比例分別爲27.93%/20.5%/20.65%。,至於爲什麼持股這麼集中,這就跟鐵塔的成立有關了。
在過去還是2G/3G的時代,即2000-2013年的時候,由於國內有多家運營商競爭,電信基礎設施“重複投資”的問題很嚴重,而當時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先生反映在2002年到2006年,僅5年時間當時5家運營商(移動、電信、聯通、網通、鐵通)在電信基礎設施建設上就投入了一萬多億,但因爲沒有規劃好,不僅重複投資,網絡資源利用率普遍偏低,通信光纜利用率也才1/3,大大增加了企業的折舊和運行維護費用。
因此在2008年工信部發出通知要求移動、電信、聯通三大運營商着手建設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工作,這就是後來中國鐵塔誕生的原因。然而,直到8年後的2014年,組建鐵塔公司的計劃才正式浮出水面,4G網絡投資啓動在即,爲了更好解決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的難題,工信部牽頭三大運營商合資成立中國鐵塔。
2015年,成立之初爲了更好整合鐵塔資源,以現金及股份的形式三大運營商整合鐵塔及相關資產注入中國鐵塔,當時爲防止中國移動一家獨大,其實是有意壓低了移動的股份,因爲移動在存量鐵塔上已經佔到了60%左右(再次證明了移動是真有錢),平衡了一下三家運營商的股本結構,如果按照入資多少佔股多少的話,移動就會成爲絕對大股東,鐵塔也就變成移動的子公司了。
因此最終不管鐵塔多少,只按照移動/電信/聯通佔股40%/30%/30%的比例,移動多餘的鐵塔資源就用現金補上,有意削弱了移動的股權,導致了移動的不滿,因爲移動覺得本來鐵塔就是我自己的,我入資給你再給你交租金還佔不到大份額,那真是虧大了,因此這就爲往後的鐵塔租賃收費模式問題爭吵不斷。
中國鐵塔的成立不是爲了壟斷,而是爲了避免資源浪費而生。現在來看,中國鐵塔是切實爲社會做出了實際效益的,通過統一規劃和管理,新建鐵塔共享水平從歷史的14.3%大幅提升到86.2%,相當於少建鐵塔121萬座,節省行業投資2170億元,節約了土地6.2萬畝。
03.
租金爭議:中國鐵塔究竟有沒有話語權?
對於話語權的問題,那就是誤解了,鐵塔還是有一定話語權的,只是不強。首先,中國鐵塔目前全球最大的通信鐵塔基礎設施服務提供商,截至2025Q1,中國鐵塔已運營210.8萬座鐵塔和近100萬座機房,佔國內通信基礎設施的90%以上,是通信鐵塔行業的絕對龍頭,由此來看鐵塔話語權按理說應該是非常強的,畢竟資源在我手裏,定價權也在我手裏。
然而實際情況是,公司的重大決策由董事會作出,別忘了三大運營商是主要大股東,因此董事會成員必然有運營商代表,他們肯定是先爲自己的運營商公司考慮,因此租金談判就變得像是客戶在商量價格,也就是說話語權並不全在鐵塔上,不是鐵塔說多高租金就多高。
在鐵塔租賃價格上,鐵塔與運營商總會發生“扯皮”。首先,鐵塔公司的建設成本、定價機制和決策過程,所有的事情都是全部透明,也就是說信息是完全對稱的,絕不是鐵塔公司單方面說了算,更不是三大運營商主導,而是需要大家深入談判得來。
鐵塔租賃費用定價公式公開透明,基準價格=( 標準建造成本/折舊年限×(1+折損率)+維護費用)×(1+成本加成率),標準建造成本:分省調整係數(存量鐵塔按與新建鐵塔折舊成本比例確定),這裏也說一下,市場存在對成本基數是否包含歷史折舊有誤解,這裏面存量鐵塔的折舊成本是一個參考價,不是實際成本,是計算標準,並不是說鐵塔折舊完成,成本下降,收費就少了,按照合同是不需要減的,當然實際中可能還要看談判,正常來說是不會少的。
定價規則採用“共享折扣+建設者優惠”模式:單家使用按基準價收費,兩家共享打八折,三家共享打七折;同時,對自建鐵塔的運營商額外給予5%的折扣。這一機制看似公平,實則導致利益錯配。移動的“雙重喫虧”,由於存量鐵塔最多,移動被迫共享資源,但共享折扣使其實際收入低於自建成本。移動支付的鐵塔租金佔其運營成本的比例明顯高於電信、聯通。
而聯通也有的“搭便車”的困境,作爲共建共享的最大受益者,聯通通過共享鐵塔節省了約45%的基站建設成本,但其低市場份額導致共享率不足,反而需承擔更高租金。
租賃合同每五年重新簽訂一次,這些扯皮問題又拉出來重新講。比如分析鐵塔24年應收款可以得知,由於23年重新簽訂協議導致鐵塔大幅增加了接近300億的應收款,然而現在協議簽訂完成了,應收賬款並沒有下降,還在大幅提升。也就是說公司仍在跟運營商對賬扯皮,應收款回籠沒有恢復正常。
我們從簽訂的租賃協商上也看到一些優惠折扣,綜上再次說明鐵塔對運營商有一定的話語權,但不強,預期未來收費標準穩中有降。
04.
責任推諉:從“房東租客”到“踢皮球”
鐵塔公司與運營商的關係類似“房東與租客”,但權責劃分模糊加劇矛盾。首先是維護責任推諉,鐵塔負責鐵塔主體維護,運營商負責設備維護。例如,某地鐵塔因颱風停電,鐵塔公司認爲應由運營商負責發電機供電,而運營商主張鐵塔需承擔基礎設施維修費用。
另外,人員與成本分攤存在難題,原屬運營商的基站維護團隊部分劃歸鐵塔後,存在“雙重身份”問題。比個比方,某員工同時負責鐵塔巡檢和基站設備調試,其薪資應由哪方承擔?外包模式下,鐵塔傾向於按服務次數付費,而運營商要求固定成本分攤,導致談判僵局。此類爭議需依賴合同細則,但實際操作中常需臨時談判。
普遍服務成本轉嫁。在偏遠地區,運營商需承擔通信普遍服務義務,但鐵塔仍按統一標準收取租金。雲南某偏遠山區基站年收入不足萬元,但運營商支付的年租金高達15萬元,導致運營商“虧錢履行社會責任”。
05.
現實挑戰及破局之道
一、現實挑戰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知道鐵塔的話語權不強,因此運營商盈利水平對鐵塔也有一定影響。目前在傳統電信業務收入增長困境背景下,運營商收入增速放緩。2024年財報顯示,中國移動營業收入爲10407.59億元,同比增長3.1%,移動業務ARPU同比下降1.6%至48.5元;中國電信營業收入爲5294.17億元(港股),同比增長3.1%,移動ARPU僅增長0.4至45.6元;中國聯通營業收入爲3895.89億元,同比增長4.56%,聯通未公佈APRU值。
通俗說,如果三大運營商利潤下滑,比如5G投資壓力太大,資本開支太重,那麼,鐵塔可能被迫讓利,比如運營商覺得都沒賺到什麼錢,這些鐵塔原本還是我自己的,現在還要給你交這麼貴的租金,大家就得商量租金是否下降。反之,如果運營商盈利強勁,比如未來6G商用帶來收入快速增長,鐵塔也可通過談判維持或提高費率。
另外,鐵塔和運營商,市場對於他們的爭議還在公益性與市場化存在矛盾,如果說國家將通信基礎設施定位爲“公益性”(類似電網),他們的利潤空間將被壓縮;如果堅持市場化,需保障其合理回報以支撐技術迭代(如6G鐵塔改建、算力網絡融合等),我們認爲是後者,因爲5G、6G的發展是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建設的,如果定義爲“公益性”,那大家的發展必然艱難。
爲擺脫對租金的依賴,鐵塔公司近年來拓展能源服務(換電、儲能)和智聯業務,2024年“兩翼業務”收入佔比升至13.69%。但現實的矛盾在於,鐵塔的智慧城市業務與運營商政企業務存在競爭,雙方從合作伙伴轉向潛在對手。
說了這麼多,鐵塔與三大運營商的過往歷史與恩怨情仇,那究竟鐵塔的破局之道在哪?其實就在其矛盾分化點上。
二、破局路徑:從“利益再平衡”到“生態重構”
1. 股權結構動態化:引入第三方資本打破僵局
稀釋運營商股權:通過引入國家電網、地方國資等戰略投資者,不斷降低三大運營商持股比例,減少董事會決策中的直接利益衝突,比如2015年10月完成與三大運營商鐵塔及相關資產注入和收購的同時,引入新股東中國國新,使其持股比例達到6%;再通過IPO上市,中國鐵塔進一步稀釋了原有股東的持股比例,截至2024年底,中國國新持股比例爲4.41%。
推行“股權換成本”:允許運營商以未來租金折扣置換股權,例如移動若放棄5%股權,可換取10年租金減免,實現長期利益綁定。
2. 定價機制更加透明化:成本覈算與動態調整
建立“成本+合理利潤”模型:公開鐵塔建設、運維成本,將利潤率上限設定爲8%-10%(參考國際鐵塔公司水平),消除“暴利”質疑。
推行區域差異化定價:對偏遠地區基站實行“保本微利”定價,租金與運營商在該區域的ARPU掛鉤,避免普遍服務成本轉嫁。
3. 責任邊界法定化:用合同終結“踢皮球”
制定《通信基礎設施維護標準》:明確鐵塔主體、電力、設備等環節的責任方和響應時限,對沖突問題通過談判讓合同更加細節規範化。
設立第三方仲裁機制:由工信部牽頭成立專項仲裁委員會,對爭議工單進行技術鑑定與責任判定,避免雙方互相推諉。
4. 生態協同化:從“對立”到“共生”
共建5G-A與6G基礎設施:鐵塔與運營商聯合投資智能杆塔、衛星地面站等新型設施,共享未來技術紅利。例如,鐵塔可負責杆塔建設,運營商負責射頻模塊,利潤按投資比例分成。
數據資源互換:鐵塔開放站址地理信息數據,幫助運營商優化網絡覆蓋;運營商提供用戶密度數據,助力鐵塔精準選址,提升單塔利用率。
三、未來圖景:中國鐵塔的“第三種可能”
若改革得當,中國鐵塔有望從“爭議壟斷者”轉型爲“數字生態底座服務商”:
對運營商:租金成本下降20%-30%,助力5G基站共享率持續提高,助其輕資產運營。
對行業:鐵塔利用率(塔類站均租戶數)從1.81(2024年)逐漸提升至3.0,節省重複建設成本。
對社會:通過“通信塔”變“數字塔”,賦能智慧交通、環境監測等民生領域,創造千億級數字經濟價值。
反之,若矛盾持續激化,可能導致“雙輸”局面:運營商繞過鐵塔自建基礎設施,行業重回重複建設老路;鐵塔因收入萎縮被迫收縮業務,最終依賴政府補貼維持。
結語:改革需要“刀刃向內”的勇氣。中國鐵塔與運營商的“扯皮”,本質是壟斷性基礎設施運營商與市場化服務提供商的制度性衝突。破局的關鍵在於:鐵塔公司需放棄“政策護城河”,真正以市場化原則重構與運營商的關係;三大運營商則需超越短期利益博弈,擁抱共建共享的長期價值。只有雙方共同向改革深水區邁進,才能讓通信基礎設施從“成本中心”變爲“創新引擎”,爲中國數字經濟夯實底座,讓鐵塔不斷髮揮移動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的“國家隊”和5G新基建的“主力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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