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損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維權平臺登記該公司維權:http://wq.finance.sina.com.cn/
關注@新浪證券、微信關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維權、訪問新浪財經客戶端、新浪財經首頁都能找到我們!
原上交所上市公司未來股份在尚未退市之前的2023年4月25日遭證監會立案,並於2025年1月7日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雖然,未來股份退市到了三板市場(簡稱:未來3),但並不影響投資者索賠,近期,上海金融法院下達了未來3投資者索賠案件的一審判決書:投資者獲得了勝訴。
上海金融法院認爲未來3的虛假陳述行爲與符合時段的投資者的虧損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未來3需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至於本案的系統性風險方面,法院委託了第三方進行了覈定,最終上海金融法院採納了第三方測算結果,並進行了判決。
根據未來3一審判決書顯示,未來3投資者索賠案件虛假陳述實施日爲2022年10月29日,揭露日爲2023年4月25日。目前該案件爲示範判決一審下達,後續還需要上海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後方能塵埃落定,訴訟時效方面,目前該案件訴訟時效僅剩餘九個月左右。
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雲律師表示,未來3索賠投資者一審勝訴,訴訟時效僅剩餘數月,投資者尚可參與索賠。未來3可參與索賠時段爲:於2022年10月29日至2023年4月25日之間買入未來股份(原簡稱),且在2023年4月26日之後賣出或持有未來股份的虧損投資者符合索賠條件。(退市未來維權入口)
(本文由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雲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張雲律師,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法學碩士,對證券金融類法律有着深入研究,從事證券訴訟多年,積累大量爲投資者勝訴獲賠案例)(張雲律師專欄)
責任編輯:韋子蓉
免責聲明:投資有風險,本文並非投資建議,以上內容不應被視為任何金融產品的購買或出售要約、建議或邀請,作者或其他用戶的任何相關討論、評論或帖子也不應被視為此類內容。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考慮您的個人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TTM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保證,投資者應自行研究並在投資前尋求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