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中信證券發布研報稱,綠電直連模式具備保障發電側利用率&幫助用戶側降碳等作用,有望受益於出口型企業剛需直連綠電而加速發展;該模式下佔比80%以上自發自用電量需要按政策合理繳納相應費用,但線損&輸配等成本的壓降以及政策性交叉補貼或將減免,有望顯著節省中間環節的度電成本,相應收益或將由電源與負荷按比例分享,對雙方均具有較好的經濟性與較強的吸引力。
投資主線,建議關注優質資源獲取能力強且運營能力優勢突出的龍頭新能源&垃圾焚燒發電運營商,以及綠電入市推動電力市場變化後受益的信息化服務商。
中信證券主要觀點如下:
終端消納新模式,滿足企業降碳需求。
新能源高增帶來的消納問題逐漸暴露,綠電直連作為能夠充分利用終端用戶消納能力的新模式,在此前各區域試點源網荷儲一體化的基礎上逐漸發展形成。歐盟碳邊境稅政策即將於2026年開始執行,出口型企業面對較大的降碳壓力,其碳足跡僅能按照國家平均電力消費組合計算與直連電力兩種方式計算,而綠電直連模式下用戶可清晰地實現電量的物理溯源,因此預計綠電直連模式有望受益於出口型企業降碳需求增長而快速發展。
綠電直連自發自用部分如何合理繳納費用?
綠電直連自發自用電量雖然需要繳納輸配電價、政策性交叉補貼等各項費用,但預計能夠節省部分中間環節的成本及費用。1)線損費用:綠電直連模式通過專線供電,度電線損率低於大電網線損率,可通過降低線損節省費用;2)輸配電費:自發自用電量未使用大電網資源,相應成本為專線建設及運營成本,顯著低於從大電網購電輸配電價;3)政策性交叉補貼:參考過去自備電廠交叉政策及實際情況,以及部分省份對終端直接消納綠電模式的支持政策,預計自發自用將免徵政策性交叉補貼;4)系統運行費用:雖然自發自用電量減少了向大電網購電規模,但仍享受電網的調節能力,因此應繳納相應費用;5)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目前用戶側仍繳納的包含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預計自發自用電量將按政策要求繳納。該行參考各省各項中間費用的徵收標準及實際情況,測算出江蘇、浙江、山東、廣東110kV用戶綠電直連自發自用電量能夠節省的度電中間環節電費在0.09~0.13元/kWh,降本效果顯著。
預期回報水平較高,當前環境下具吸引力。
該行預計綠電直連項目可享受用戶帶來的消納能力提升、電力輔助服務費用下降、節省中間費用帶來分成等好處,與常規併網相比收益率更高。該行通過模擬項目測算,發現按照當前沿海省份光伏成本&電價水平測算,若採用綠電直連模式供電,發電側分成比例30%&棄電率壓降5%的情況下,項目資本金回報率能達到9%左右,在當前新能源全面入市且各區域差價結算機制影響不確定的情況下,預計對運營商具有較強吸引力。
風險因素:
政策推進不及預期;全社會用電量增速不及預期;市場化電價大幅下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進展緩慢;電力體制改革推進不及預期;綠電直連等新模式不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