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0日,歐盟以“不滿中國省級招標中‘國產化率’要求”爲由,依據《國際採購工具》(IPI)對中國醫療器械企業採取限制措施,禁止中國企業參與歐盟27國價值超過50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 4000 萬元)的醫療器械公共採購項目。半月後,我國發布《財政部關於在政府採購活動中對自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械採取相關措施的通知》(後簡稱“《通知》”)予以回應,要求採購人採購預算金額4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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