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和訊網
個人跨境收益告別徵管寬鬆,追溯補稅覆蓋炒港美股散戶。
今年3月份以來,“境外投資收益補繳20%個人所得稅”的話題持續佔據熱搜榜,社交平臺上湧現大量投資者曬出稅務部門催繳通知,不少人已在6月底前按要求完成稅款及滯納金補繳。
這場徵稅風暴引發市場三連問,境外投資收益納稅是否有法律依據?爲何選擇此時重拳出擊?“補繳”背後傳遞出哪些信號?
對此,業內人士認爲,此次追溯徵稅具有雙重意圖,從稅收監管維度看,意味着我國對跨境資本收益的徵管正式邁入“數據穿透”階段,通過金稅四期系統與CRS交換機制,實現跨境資金流的精準監控;從宏觀調控視角分析,則釋放出遏制非理性資本外流、構建海外資金迴流通道的明確信號,爲境內資本市場引入長期活水。
“20%個稅”有法可依
境外投資稅收並非“橫空出世”,其法律依據早已明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居民個人從境內外取得的所得均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的稅率爲20%。也就是說,中國居民通過境外投資獲得的股息、紅利都需按規定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不過,根據目前執行情況來看,納稅人如何申報納稅存在一定的爭議。據12366稅務服務平臺回應,當前對個人境外投資收益主要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稅,採用“單次交易計稅”模式,即每完成一筆境外證券交易,若產生盈利則需繳納20%個人所得稅,虧損則不計入稅基。
但根據已辦理補稅的投資者反饋,實際申報中存在“年度盈虧互抵”的彈性操作空間,但跨年度盈虧不能互抵。12366官方也表示,境外投資稅款實行個人自查申報,具體補繳方式還需向所在地區稅務局諮詢。
中央財經大學國際稅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何楊指出,考慮到股票交易有盈有虧,按納稅年度盈虧互抵後繳稅可能更爲合理,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常也是按年計稅。目前,對於境外的股票交易,我國稅務部門在徵管操作中,允許納稅人按照納稅年度盈虧相抵。
值得注意的是,稅務稽查追繳過程中,由於國內境外投資者以散戶居多,存在賬戶分散、數據繁雜、申報難度大等問題,一些人也表示自己並未收到稅務部門通知。
對此,經濟學家餘豐慧認爲,稅務稽查倒查通常優先針對高淨值人羣,因其資產規模大、涉稅金額高。待建立有效案例和操作流程後,稅務機關可能會逐步擴大檢查範圍至小額散戶。
追溯力度爲何加大?
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早已明確境外所得的納稅義務,但從以往來看,針對居民個人境外投資的稅收徵管長期處於“弱執行”狀態,爲何今年稅務部門突然加大稽查力度?
對此,餘豐慧表示,過去較少聽說有境外投資者繳稅,主要是因爲早期稅收監管環境相對寬鬆,以及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換機制。
不過,隨着CRS(國際間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制度)和金稅四期全面鋪開,中國稅務監管體系加速與國際接軌,能更精準地追蹤境外收入。
吉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張巍介紹,CRS目前與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實現金融賬戶信息的自動交換,利用CRS可獲取居民個人境外金融賬戶相關數據,通過與個人所得稅申報數據比對,稅務部門可精準有效發現少報境外收入的行爲。
2025年,CRS監管體系進行再升級,覆蓋範圍擴展至150餘個司法管轄區。
餘豐慧還指出,除了技術需要迭代升級之外,加大稽查力度的原因還在於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國居民參與了境外投資,但相應的稅收徵管措施未能跟上,導致大量境外所得未被正確申報和繳稅。
基於此背景,稅務部門開始加大了對個人境外所得納稅相關事宜的通知力度,其目的在於強化稅收徵管的規範性,保障境外所得能夠依法依規進行申報和納稅。
餘豐慧認爲,這次稅務部門要求境外投資者自查繳稅,釋放出了加強對境外所得稅管理的明確信號。表明政府致力於完善稅收制度,減少稅收漏洞,確保所有納稅人公平承擔納稅義務。
利於資金迴流A股
對於A股市場而言,稅收政策趨嚴對境外投資者的影響可能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業內人士認爲,追溯補繳目的並非單純地增加稅收收入,而是從宏觀層面引導資金流向,鼓勵投資者將資金留在內地市場,支持A股的穩定發展。
當境外投資面臨更嚴格的稅收監管時,部分原本流向港股、美股等境外市場的資金,出於稅務成本增加、投資收益縮水的考量,極有可能重新審視投資佈局,進而選擇迴流國內。這種資金的迴流,如同爲A股市場注入一股新鮮的“活水”,提升市場的活躍度,爲A股的上漲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撐。
“若境外投資者調整投資組合,可能會暫時影響某些外資偏好股的表現。總體來看,這種影響將是短期的,長期而言,健全的稅收體系有利於吸引高質量外資,促進A股市場的健康發展。”餘豐慧說。
此外,健全的稅收體系還能夠促進A股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過去,由於稅收政策的差異,部分投資者可能會通過境外投資來規避稅收,這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市場的公平性。
而隨着稅收政策趨嚴後,所有投資者都將在相同的稅收框架下進行投資,市場的公平性將得到顯著提升。這將有助於激發市場的內在活力,促進A股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
境外投資仍可“合規避稅”
在稅收政策持續趨嚴的大環境下,境外的投資熱度卻並未明顯降溫。
部分熱衷於投資港美股的投資者坦言,即便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他們仍會繼續投資。
與此同時,一些境外投資者已開始謀劃調整投資渠道,力求在合規的框架內實現合理節稅。
某知名券商公司的員工透露,目前合規避稅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選擇通過國內券商提供的港股通賬戶投資港股市場的主要標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個人所得稅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是,可以在A股市場購買跨境ETF。比如納斯達克100ETF、標普500ETF等,這些都是在境內交易所上市的基金,投資收益按照境內基金的稅收政策執行,目前暫免個人所得稅。這意味着投資者可以在不承擔額外稅收負擔的情況下,參與到美股及全球市場的投資中。
此外,餘豐慧還建議,投資者也可能通過增加非金融資產配置比例,如房地產、藝術品等,來分散風險和優化稅務負擔。
他還表示,對於投資者而言,需要增強納稅意識,合理規劃投資,以適應新的稅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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