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7月24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發佈了罰單,劍指廣西上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時任副行長黃某元。
罰單顯示,廣西上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針對上述行爲,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對其處以64.2萬元罰款。
此外,黃某元時任廣西上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對上述違法行爲負有責任,因此被處以4.6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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