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稅務局調查科技巨頭數據中心稅收問題,擔憂利潤被轉移至海外

澳洲財經見聞
07-21

澳大利亞稅務局(ATO)正在審計全球一些最大的科技公司,調查它們是否低報了來自本地數據中心的利潤,並將資金轉移至海外。

谷歌亞馬遜微軟等公司正在澳大利亞投資數十億澳元用於建設數字基礎設施,通過自建或租賃AirTrunk、NextDC和CDC等公司提供的空間,這些數據中心爲正在蓬勃發展的人工智能產業提供支持。

稅務局擔心一些跨國公司聲稱它們在澳大利亞的數據中心“僅爲其海外集團提供低價值服務”。這些服務包括提供數據存儲和雲計算支持,但稅務局認爲這些業務的實際價值遠高於所宣稱的低價值服務。

稅務局發言人表示,澳大利亞的數據中心業務所產生的利潤是否應該歸屬於澳大利亞實體並在澳本地徵稅,或是歸屬於海外實體,仍在審查之中。

澳大利亞數據中心稅收問題浮出水面

稅務局的主要關注點是,科技公司是否將澳大利亞數據中心的收入視爲在本地應徵稅,還是將這些收入轉移到海外。例如,如果一家科技公司在澳大利亞出售價值100澳元的數據存儲空間,它可能將95澳元轉給新加坡的母公司,僅在澳大利亞本地繳納5澳元稅款。

儘管全球科技巨頭已在澳大利亞提供數十億澳元的服務,幫助澳大利亞公司將系統從傳統數據中心遷移到雲端,並且這也爲Google的Gemini和微軟的CoPilot等人工智能服務鋪路,但稅務局認爲澳大利亞數據中心對企業的運作至關重要,涉及較低延遲、數據安全、主權和可靠性等關鍵因素,因此這些收入應在澳大利亞徵稅。

創新寒冬的隱憂

在向生產力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中,谷歌提到稅務局關於數據中心的表態可能會對澳大利亞未來的稅收政策產生影響,並且加劇“不確定性”,進而阻礙投資。谷歌表示,缺乏關於如何對數字服務基礎設施進行徵稅的清晰指導,可能導致“創新寒冬”,甚至可能在關鍵時刻導致“投資失誤”。

稅務透明報告揭示大公司稅務

根據稅務局最近的透明度報告,谷歌雲澳大利亞在2023財年支付了近900萬澳元稅款,總收入爲1.58億澳元;而亞馬遜網絡服務的應稅收入爲1.7億澳元,收入爲28億澳元,繳納稅款5100萬澳元。

根據JLL物業集團的研究,鑑於雲計算和人工智能的需求激增,預計到2030年,澳大利亞的數據中心容量將增加一倍以上,屆時將需要建設175個新設施,投資額達到260億澳元。

數據中心產業的快速發展

亞馬遜上個月宣佈,將再投資70億澳元擴大其在澳大利亞的數據中心網絡,並建設可再生能源電力支持這一基礎設施,至此其在澳大利亞的數字基礎設施投資將達到200億澳元。

外資公司也在澳大利亞的數據中心領域加大投資。今年早些時候,瑞士私募股權巨頭Partners Group以12億澳元收購了GreenSquare DC;去年,黑石集團以240億澳元收購了AirTr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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