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金融一線消息,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廊坊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河北永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區支行因貸款「三查」不到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被罰款35萬元。同時,王志剛(時任河北永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區支行行長)因對貸款「三查」不到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負有責任,被警告並罰款8萬元;楊秀華(時任河北永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區支行客戶經理)因對貸款「三查」不到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負有責任,被警告;徐作棠(時任河北永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區支行客戶經理)因對貸款「三查」不到位負有責任,被警告。
以下為罰單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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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為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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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永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區支行 |
廊金罰決字〔2025〕2號 |
貸款「三查」不到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 |
罰款35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廊坊監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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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志剛(時任河北永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區支行行長) |
對貸款「三查」不到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負有責任 |
警告並罰款8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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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楊秀華(時任河北永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區支行客戶經理) |
對貸款「三查」不到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負有責任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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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徐作棠(時任河北永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區支行客戶經理) |
對貸款「三查」不到位負有責任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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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浪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