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銀行追討11億元借款,被告牽涉“最高學歷樓盤”資金挪用案

深圳商報·讀創
07-26

  日前,鄭州銀行(深市代碼:002936)公告稱,本行中原路支行(原告)就與鄭州金威實業有限公司(被告一)、河南中光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二)、永威置業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三)、崔紅旗(被告四)、李偉(被告五)、李玲玲(被告六)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於近日收到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

  具體而言,2021年8月2日,鄭州銀行中原路支行與被告一簽訂《固定資產借款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一提供借款11億元,借款期限爲12個月,按月付息。同日,鄭州銀行中原路支行與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分別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爲原告和被告一於一年內簽訂的原告對債務人債權的各類合同及其修訂或補充協議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被告一未按約定向原告還本付息,各保證人也未按約定向原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鄭州銀行中原路支行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起訴訟,訴訟請求包括:判決被告一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11億元、利息、罰息、複利等;判決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師費;判決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對被告一應當承擔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判決本案訴訟費、保全費等由全體被告承擔。

  鄭州銀行表示,本行已對該筆貸款計提了相應貸款損失準備。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預計不會對本行的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重大影響。本行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開信息顯示,此案中的被告一鄭州金威實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20年,其開發的永威·金橋西棠項目號稱鄭州“最高學歷樓盤”。

  據媒體報道,2021年年底,永威·金橋西棠項目停工。2022年3月,有消息稱該項目監管資金被挪用。據業主提供的資料,金橋置業有限公司和永威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合計挪用該項目資金21億元(後證實其中11億元是從銀行貸的款),其中10.115億元投入北龍湖兩塊地塊。

  來源:讀創財經

(文章來源:深圳商報·讀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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