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7月28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揭陽市分行發佈了罰單,劍指廣東揭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廣東揭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爲: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違反金融科技管理規定;違反貨幣金銀管理規定;違反徵信管理規定;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爲,中國人民銀行揭陽市分行對其作出警告,並處罰款95.1萬元。
此外,時任廣東揭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部總經理李*東,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行爲負有責任,被罰款1.2萬元。
時任廣東揭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規與風險管理部負責人羅*鋒,對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行爲負有責任,被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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