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央視新聞客戶端
海關總署今天(7月29日)發佈公告,中國海關與泰國海關、貝寧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制度互認安排將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互認安排實施後,中國海關與泰國海關、中國海關與貝寧海關相互認可對方的「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在進口貨物通關時,相互給予對方AEO企業較低查驗率、優先查驗和通關、指定海關聯絡員等便利措施。
(總台央視記者 孔令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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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今天(7月29日)發佈公告,中國海關與泰國海關、貝寧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制度互認安排將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互認安排實施後,中國海關與泰國海關、中國海關與貝寧海關相互認可對方的「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在進口貨物通關時,相互給予對方AEO企業較低查驗率、優先查驗和通關、指定海關聯絡員等便利措施。
(總台央視記者 孔令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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