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7月31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紹興市分行發布了罰單,劍指浙江新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浙江新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貨幣金銀管理規定、違反國庫管理規定、違反徵信管理規定以及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
針對上述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紹興市分行對其作出警告,並處以192.16萬元罰款。
此外,時任浙江新昌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部風險管理崗的王潔莉,被處2.2萬元罰款;時任合規管理部總經理的張斌,被處2萬元罰款;時任業務運營部總經理的趙碧蓉,被警告並處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