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於8月1日正式發佈首次公開招股定價及分配機制的優化方案。這項改革標誌着港股IPO市場迎來重要變革。新規將於近期生效,爲發行人提供更多選擇空間。聯交所在收到1253份市場反饋意見後,決定採納諮詢文件中的主要建議。此次調整涉及建簿配售分配比例、公開認購回撥機制等核心環節。
分配機制選擇權的引入
港交所此次改革的核心在於爲發行人提供兩套分配機制選擇。機制A保留現有回撥框架,但將分配至公開認購部分的最大回撥百分比從原建議的20%提升至35%。這一調整意味着散戶投資者在超額認購情況下可獲得更多股份分配。機制A延續了傳統的動態分配模式,根據公開認購的熱度調整分配比例。
機制B則採用全新的固定分配模式。發行人需要在發行前確定分配至公開認購部分的具體比例,該比例下限設定爲發售股份的10%,上限調整至60%。機制B不設回補機制,一旦確定分配比例便不再調整。這種模式爲發行人提供了更大的確定性,有助於提前規劃發行策略。
建簿配售比例的調整
新規對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分配要求進行了修訂。原建議要求發行人將首次公開招股時初步擬發售股份的至少50%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現已下調至40%。這一變化爲公開認購部分釋放了更多空間,有利於提升散戶投資者的參與度。
建簿配售比例的降低反映了監管層對平衡不同投資者羣體需求的考量。機構投資者通過建簿配售獲得股份,而散戶投資者主要通過公開認購參與。比例調整有助於優化兩類投資者的參與結構,促進市場的多元化發展。新規還引入了初始自由流通量要求,確保上市時有充足的可交易股份供市場流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觀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