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8月8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發布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劍指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是: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履行網絡運營者的網絡安全保護義務。
針對以上問題,中國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對其警告並罰款59.49萬元。
此外,時任該分行消費金融中心副總經理的盧某宇,因對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時任該分行營業部負責人的劉某航,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2.39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