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GDC Technology Limited (BVI)(簡稱“GDC”)的子公司ESPEDEO HOLDINGS LIMITED(簡稱“ESPEDEO”)就合同糾紛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起對香港光峯的仲裁,索賠金額不少於316.71萬美元(案號HKIAC/24154)。光峯科技(688007.SH)已分別於2024年8月31日、2025年4月30日對該事項進行公開披露。
智通財經APP獲悉,2025年8月8日,光峯科技發佈公告稱,收到ESPEDEO更新的仲裁申請書,其索賠金額提升至3102.35萬美元。公告明確,涉案產品爲香港光峯爲ESPEDEO定製開發,雙方合同中存在賠償責任限制的明確約定。也就是說,一旦合作中出現問題需要賠償,賠償金額有“天花板”,不是想賠多少就賠多少。
針對此事,光峯科技表示,本次仲裁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亦不干擾當前業務開展。公司已組建專業律師團隊積極應訴,將通過法律途徑堅決維護自身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由於案件尚未進入正式庭審階段,最終影響將以仲裁裁決或雙方協商結果爲準。
“這是典型的惡意訴訟。”光峯科技相關人士強調,“ESPEDEO在仲裁申請提交一年後突然將索賠額提高10倍,其目的顯然是爲了觸發公司公告義務,藉此擾亂正常經營秩序,這種行爲嚴重浪費司法資源。”
關注本案的一位律師指出:“在仲裁裁決結果出具之前,並無相關法律法規限制申請人調整其申請賠償金額,但從程序角度看,索賠金額在仲裁啓動一年後突然提升近 10 倍,結合合同中有明確的賠償責任限制條款,此舉更符合‘以訴訟爲手段干擾對方經營’的特徵。這種行爲涉嫌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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