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8月8日,中國證監會公佈《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中國證監會對飛速創新等17家企業出具補充材料要求。其中,證監會要求飛速創新說明公司內部控制、公司治理及合規運作情況等事項。據悉,飛速創新已於2025年5月27日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請,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國際、招商證券國際爲聯席保薦人。
證監會請飛速創新補充說明以下事項,請律師覈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請補充說明公司及子公司經營範圍是否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領域,本次發行上市前後是否持續符合外資准入政策要求。
二、公司股東及股權激勵計劃曾存在股權代持情形,請列表說明代持雙方名稱、代持股權比例,代持起止時間、解除代持方式,並結合被代持方在代持期問的任職情況,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相關規定進一步說明形成股權代持原因的真實性、演變情況、合法合規性、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股權代持期間被代持方是否屬於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持股的主體(包括是否違反競業禁止規定)。
三、請補充說明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合理性,該等入股價格之間存在差異的原因,並就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四、請補充說明各員工持股平臺是否存在預留權益或尚未授予的權益。
五、請補充說明國有股東履行國有股東標識管理等國資管理程序的進展情況。
六、請補充說明公司開發、運營的網站、APP、小程序等產品情況,收集及儲存的用戶信息規模、數據收集使用情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個人用戶信息,上市前後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七、請補充說明公司內部控制、公司治理及合規運作情況。
八、請補充說明公司前期A股申報及被採取自律監管措施情況,相關問題整改情況,是否構成本次發行上市的障礙。
九、請補充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的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書顯示,飛速創新是一家提供企業級網絡解決方案的企業,公司致力於通過豐富的企業級網絡解決方案,助力全球企業實現快速數字化轉型。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包括高性能網絡設備、可擴展網絡設備操作系統及雲網絡管理平臺,通過線上DTC業務模式,提供可擴展、可負擔的全面、一站式網絡解決方案。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以2024年收入計算,公司是全球第二大線上 DTC網絡解決方案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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