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金融一線消息,據中國人民銀行巢湖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安徽肥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法行爲類型,被警告並處罰款65.7萬元人民幣。違法行爲類型如下:
1.涉農貸款統計有誤;
2.部分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撤銷遲備案;
3.徵信查詢用戶調離未及時停用;
4.徵信用戶變更未備案;
5.未按規定開展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含重新識別)。
同時,羅某松(時任安徽肥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兼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對安徽肥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未按規定開展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含重新識別),被處罰款3.4萬元人民幣。
責任編輯:秦藝
免責聲明:投資有風險,本文並非投資建議,以上內容不應被視為任何金融產品的購買或出售要約、建議或邀請,作者或其他用戶的任何相關討論、評論或帖子也不應被視為此類內容。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考慮您的個人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TTM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保證,投資者應自行研究並在投資前尋求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