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金融一線消息,據中國人民銀行遵義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貴州道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項違法行爲類型,被警告,並處126.5萬元罰款。違法行爲類型如下:
1.提供虛假的統計資料;
2.未履行有關風險管理措施;
3.未按規定收繳假幣;
4.未按照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標註;
5.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
6.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戶;
7.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同時,李某虎(時任貴州道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對貴州道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戶,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處3萬元罰款。
袁某(時任貴州道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對貴州道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戶,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處3萬元罰款。
馮某貴(時任貴州道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對貴州道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處1.3萬元罰款。
李某賓(時任貴州道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發展部徵信管理員)對貴州道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未按照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標註,被處1萬元罰款。
責任編輯:秦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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