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觀察|美芯片企業出口業務被政府“勒索”的背後

新華社
08/14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題:美芯片企業出口業務被政府“勒索”的背後新華社記者陳斯達美國總統特朗普日前證實,英偉達公司與超威半導體公司(AMD)已同意向美國政府上繳對華芯片銷售收入的15%,以換取企業恢復向中國出口特定芯片的政府許可。以出口許可相挾,逼迫企業“上貢”。在不少美國法律界和商界人士看來,這種做法不僅“沒有先例”,且“極不尋常”,甚至構成違憲,同時無異於向世人表明美國政府此前限制芯片出口時口口聲聲的所謂“國家安全考慮”不過是一個幌子、一個能夠“套現”的手段。變相徵“出口稅”有違憲嫌疑不少法律和行業專家認爲,美國政府與兩大芯片公司達成的方案——對華芯片銷售收入按15%比例上繳政府,可能屬於被美國憲法明確禁止的“出口稅”,即對出口徵收的稅費。《紐約時報》報道指出,英偉達與超威半導體獲得對華出口許可的代價是,“將向美國政府輸送超過20億美元”。拜登執政時期擔任白宮高級經濟顧問的彼得·哈勒爾表示,除對英偉達和超威半導體銷售芯片徵收15%收入份額的措施存在問題外,美國憲法明確禁止徵收出口稅。美國保守派智庫美國企業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暨中國問題專家史劍道表示,兩大芯片公司同意支付的15%銷售收入近似於標準稅率,此前沒有類似先例,且很可能因徵收出口稅而涉嫌違憲。他指出,若兩大企業上繳了這筆收入,或導致其他一些跨國企業也將爲出口商品繳納稅費。雅虎財經援引美國國際貿易律師道格拉斯·雅各布森的觀點指出,美國憲法明確禁止對出口產品徵稅,“在我看來,特朗普政府的做法無疑是在徵收違憲的出口稅”。美國國會衆議院美中戰略競爭特別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籍衆議員約翰·穆勒納爾同樣質疑此舉的合法性,認爲美國不應出現“以上繳收入換取出口許可”的先例。出口管制實爲交易的“開關”美國近來頻頻以“國家安全”爲由,揮舞關稅大棒、打壓貿易伙伴。例如,美政府5月稱好萊塢“遭受重創”,威脅將對所有在外國製作的電影徵收100%關稅。8月1日起對進口的銅半成品和銅含量高的衍生品統一徵收50%的關稅,理由也是基於“強有力的國家安全評估”。美國政府與兩大芯片公司達成的最新方案雖然避談“國家安全”,但不少分析人士認爲,當“國家安全”成爲一門生意,出口管制實爲交易的“開關”。曾負責美政府出口管制政策的官員克里斯托弗·帕迪利亞認爲,讓企業上繳收入換取出口許可的做法“前所未有”且“極具風險”,出口管制的目的不應是增加政府收入。政府這種做法像是強行收取賄賂或勒索,甚至兩者兼有。彭博社援引美國華盛頓安全與新興技術中心研究員雅各布·費爾德戈伊斯的話報道,這種政府與企業的“交易”史無前例,很可能削弱美國爲保障國家安全實施相關貿易管制的說服力,“使美國以國家安全爲由實施出口管制不再有效”。美國衆議院美中戰略競爭特別委員會資深成員、民主黨籍衆議員拉賈·克里希納穆爾蒂表示,美國出口管制體系不應是“披着國家安全政策外衣的”“創新的”稅收方案。美企擔心“上貢”有擴大化風險英偉達與超威半導體此次與美國政府達成共識而非訴諸法律手段,不少業內人士擔憂,企業未來在與美國政府協商時或處於更加弱勢地位,被迫爲各項額外要求妥協。韓禮士基金會貿易政策負責人德博拉·埃爾姆斯表示,此例一開,(美國政府)以後可以針對特定企業和國家設計出各種組合方案,宣稱“其他人都不得貿易,但如果直接向我們付款,就可獲得貿易權利”。埃爾姆斯的判斷很快得到印證。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13日公開說,未來可能將白宮與英偉達、超威半導體達成的“收入分享協議”擴展至其他行業。美國GAMCO投資公司投資組合經理亨迪·蘇桑託表示,不僅是芯片製造商,銷售其他戰略性產品的企業也會擔憂是否受到這類“上貢”脅迫波及。爲了維持出口和經營收入,這些企業可能不得不向美國政府繳納費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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