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晚間,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江環保”或“公司”)發佈關於公司訴訟事項進展暨收到一審民事判決書的公告。公告顯示,公司因合同糾紛被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賠償原告江西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環境污染調查、風險評估等費用合計約9385萬元(含利息及後期利息),並承擔案件受理費51.6萬元。此外,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近9632萬元資金因訴前保全被凍結,佔募集資金淨額的8.06%。
公告披露,因合同糾紛,原告江西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環保公司”)以公司、桂建平、周玥爲被告向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共青城法院”)提請訴訟,訴請三被告賠償已產生的環境污染調查、風險評估等各類費用以及相應的資金佔用利息等。該訴訟事項已經共青城法院立案,案號爲(2024)贛0482民初1134號。
公司於近日收到共青城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如下:
(一)被告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桂建平、周玥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連帶賠償原告江西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產生的環境污染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效果評估等費用85,868,122.44元及資金佔用利息7,216,636.18元,並自2024年5月2日以剩餘欠款爲基數按年利率4.35%計算後期利息至清償之日止;
(二)被告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桂建平、周玥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連帶賠償原告江西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因組織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支出的人員工資793,582.82元、差旅費等費用263,637.07元,共計1,057,219.89元,並自2024年5月2日以剩餘欠款爲基數按年利率4.35%計算後期利息至清償之日止;
(三)駁回原告江西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523,388元、保全費5,000元,合計528,388元,由原告江西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負擔11,935元,由被告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桂建平、周玥負擔516,453元。
公告稱,鑑於江西環保公司已向共青城法院對本次訴訟案件申請了財產訴前保全,導致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部分資金被凍結,金額爲人民幣96,317,554.88元,佔公司募集資金淨額的8.06%。除上述部分被凍結資金外,公司其他募集資金均可正常使用,不會對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行、經營管理造成實質性影響,亦未觸及深交所相關規定的情形。公司將繼續推進向法院申請解除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資金凍結的相關工作,積極採取各項措施切實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公告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其他訴訟、仲裁事項,其中以公司及子公司爲原告的案件涉案金額爲31,720.44萬元,佔2024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的比例爲8.81%;以公司及子公司爲被告的案件涉案金額爲3,470.14萬元,佔2024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的比例爲0.96%。
8月22日,東江環保公佈了2025年半年度報告。在2025年上半年,東江環保的經營業績表現疲弱,實現營業收入15.00億元,同比下滑3.4%;實現歸母淨利潤-2.78億元,同比下滑8.09%,已經連續3年中報出現虧損。截至二季度末,東江環保總資產110.26億元,較上年度末下降2.2%;歸母淨資產爲33.25億元,較上年度末下降7.6%。
(文章來源:深圳商報·讀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