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賬期承諾落地!中汽協發倡議 理想汽車、賽力斯、上汽集團等車企發文響應

紅星資本局
4小時前

  紅星資本局9月15日消息,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消息,爲了推動汽車行業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支持重點車企高質量踐行供應商賬期承諾,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對“整車企業與供應商企業採購合同中賬款支付相關內容”作出規範倡議。

  該協會指出,近兩年,汽車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競爭壓力轉嫁、傳導至上游供應鏈,壓低採購價格、延長付款週期等問題凸顯,給產業鏈、供應鏈健康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爲維護供應商企業特別是中小供應商企業合法權益,構建“整車—零部件”協作共贏產業生態,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17家重點車企公開承諾“支付賬期不超過60天”。

圖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微信公號

  根據車企賬款支付流程,倡議主要圍繞訂單確認、交付與驗收、支付與結算、合同期限等4個環節提出。對於該倡議,工業和信息化部表示,今後將進一步規範行業秩序,保障供應鏈穩定。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上述倡議發佈後,上汽集團(600104.SH)、東風汽車(600006.SH)、奇瑞集團、賽力斯(601127.SH)、理想汽車(02015.HK)、長安汽車(000625.SZ)六家車企紛紛發文響應。

每次簽訂合同有效期不少於一年

  在支付與結算方面,倡議提出,甲方支付賬期自乙方交貨並通過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60個自然日(如支付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若乙方爲連續性供貨(月度供貨次數2次以上)的非中小企業,經雙方協商,可在一定時間內集中對賬,賬期自雙方對賬日起算;甲方應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集中對賬,覈定自上一對賬日以來驗收合格貨物的數量及對應賬款。

  如雙方供貨單價暫未達成一致,甲方應按照與乙方最近一次供貨合同單價或開發定點單價計算金額的一定比例先行支付,原則上該比例應不低於80%的供貨合同單價或50%的開發定點單價計算金額。雙方協商確定價格後,按照確定後的供貨單價多退少補。

  倡議還提出,倡導甲乙雙方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每次簽訂合同的有效期不少於一年。

  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發佈的倡議中,明確了貨物交付驗收、賬期起計、對賬結算、款項支付等要求,如,明確貨物驗收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工作日,倡導供貨雙方建立穩定合作關係、每次合同簽訂的有效期不少於1年。這些都將對促進汽車行業規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同時表示,新能源汽車產業在我國的發展時間還不長,產品結構、市場規模和產業形態還在快速變化,供應鏈體系還不成熟。整車企業延期支付貨款,將增加供應商經營壓力,直接影響企業投入,不利於產業技術創新和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建設。下一步,我國將多措並舉推動構建“整車—零部件”協作共贏發展生態,促進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上汽集團等6家車企發文響應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上述倡議發佈後,已有多家車企發文積極響應。

  上汽集團發文表示,後續將繼續積極貫徹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要求,並以切實行動響應《汽車整車企業供應商賬款支付規範倡議》,聚焦訂單確認、交付與驗收、支付與結算、合同期限等關鍵環節,推動上下游企業資金高質高效流轉。

圖據上汽集團微信公號

  東風汽車表示,積極響應倡議號召,將在訂單確認、交付與驗收、支付與結算、合同期限等關鍵環節落實倡議要求,切實保障供應商權益,穩定供應商預期,增強產業鏈韌性。

  奇瑞集團發文稱,承諾在訂單確認、交付與驗收、支付與結算、合同期限等關鍵環節規範合同約定,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要求,構建“整車—零部件”協作共贏的發展生態。

  賽力斯發文呼籲企業應加強自律,共同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賽力斯致力於產業生態體系共生共贏,共同促進產業良性循環發展,提升整個產業集羣的競爭力。

  理想汽車發文稱,將一如既往履行60天以內支付賬期的承諾,嚴格執行貨物及時驗收、對賬結算等標準,確保合作伙伴安心經營、穩健發展。

  長安汽車發文稱,截至目前,長安汽車通過創新實施“按交付日起算+十日歸集支付”方案,已經全面兌現60天賬期的承諾,同時探索出一套規範、高效的供應商貨款支付流程。

  編輯肖世清綜央視新聞、公開信息

(文章來源:紅星資本局)

免責聲明:投資有風險,本文並非投資建議,以上內容不應被視為任何金融產品的購買或出售要約、建議或邀請,作者或其他用戶的任何相關討論、評論或帖子也不應被視為此類內容。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考慮您的個人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TTM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保證,投資者應自行研究並在投資前尋求專業建議。

熱議股票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