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6日,旭輝控股集團發佈內幕消息,宣佈與LMR就出售永升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永升」)普通股訂立承諾函。
公告顯示,旭輝控股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交易時段後),與LMR就建議交易訂立承諾函,就建議交易達成實現下文所述的約定商業目標的最佳交易架構協議。
旭輝控股與LMR擬訂立並實施建議交易,以達成下列商業目標:(a)向LMR出售其142,387,000股永升股份權益,而所出售永升股份數目可由公司與LMR協商調整,以反映任何攤薄事件;以每股永升股份至少1.936港元價格出售,相等於每股永升股份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收市價110%,而LMR以該價格收購該等永升股份權益。
就LMR而言,建議交易純屬財務投資,屬於以永升未來股價升值為核心的股權增長策略之一環。LMR無意且不會尋求參與永升的管理,亦不會與永升訂立任何協議或其他安排以取得永升的董事席位、任何其他管理權或永升其他股東不享有的特別權利。
LMR唯一投資者為開曼羣島附屬基金LMR Multi-Strategy Fund Limited,LMR的投資者基礎主要由機構投資者及高淨值人士組成。於本公告日期,概無任何投資者持有LMR已發行股份的10%或以上。LMR Partners Limited擔任LMR的投資經理之一,於香港設有實體辦事處,並持有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出的第9類(資產管理)牌照。
永升於聯交所上市,為一家綜合型物業管理服務供應商。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永升集團在中國內地100座城市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增值服務和城市服務,總合約建築面積約為354.9百萬平方米。其中,在管總建築面積約為253.7百萬平方米,為超過1,120,000戶家庭提供服務。業務包括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涵蓋辦公大樓、商場、學校、醫院、景區、政府樓宇、高速公路服務站、軌道交通及渡輪碼頭等。
於本公告日期,旭輝控股間接持有永升已發行股本約23.54%,永升已於公司財務報表綜合入賬。
根據該計劃,重組生效日期的先決條件是旭輝控股必須擁有足夠資金以履行對債權人及各第三方機構的付款義務。鑑於集團現有可用現金有限,必須籌集額外資金以滿足上述先決條件,使重組生效日期得以實現。旭輝控股已將其間接持有的永升股權識別為可供孖展用途的易變現資產。然而,大宗出售持有的永升股權,只有在以大幅折價的方式下進行纔可能實現。此類出售將帶來價值滅失,不符合公司、公司股東或公司債權人利益。相對地,訂立承諾函以進行建議交易可使旭輝控股有效達成流動性目標,同時避免大宗出售上市證券所伴隨之大幅折價及負面市場影響。
建議交易所得總款項估計約為275,661,000港元,將視為旭輝控股重組境外債務及負債的出售所得款項。根據該計劃,現時預期旭輝控股將運用建議交易的所得款項淨額,於重組生效日期或之前向債權人及第三方機構支付所需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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