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旭輝控股集團(00884)發佈公告,於2025年9月26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LMR就建議交易訂立承諾函。本公司與LMR擬訂立並實施建議交易,以達成下列商業目標:
(a)出售永升(01995)股份:本公司向LMR出售其於1.424億股永升股份的權益,而所出售永升股份數目可由本公司與LMR協商調整,以反映任何攤薄事件;
(b)出售價:本公司以每股永升股份至少1.936港元的價格出售,相等於每股永升股份於2025年9月25日的收市價的110%,而LMR以該價格收購該等永升股份權益;
(c)回報:建議交易或其任何組成部分,須以確保LMR就上文(b)分段所述收購事項的總代價每年獲得至少7%的回報進行構建(回報形式由本公司與LMR協商);
(d)增信安排:建議交易預期將受益於涉及或參照約2.64億股永升股份(即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實益持有的永升股份數目減去上文(a)分段所述之永升股份數目)的增信安排,為免生疑問,除實際欺詐、重大過失或故意失當外,本公司於建議交易項下的總負債不得超過下列三項總和:(i)上文(b)分段所述本公司出售事項的總代價;(ii)上文(c)分段所述的回報;及(iii)根據交易文件應付的任何其他費用、成本及開支(預期並不重大);
(e)期限:建議交易的期限至少為364日,並可由LMR選擇延長至最長三年;
(f)不參與管理:就LMR而言,建議交易純屬財務投資,屬於以永升未來股價升值為核心的股權增長策略的一環。LMR無意且不會尋求參與永升的管理,亦不會與永升訂立任何協議或其他安排以取得永升的董事席位、任何其他管理權或永升其他股東不享有的特別權利;
(g)禁止沽空及證券借貸:LMR不得直接或間接:(i)為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利益從事構成或導致「沽空」永升股份的交易(或對LMR產生同等經濟效應的任何其他交易類型);或(ii)於交易文件指定期間內出借、轉讓或處分任何永升股份;及
(h)交易方:本節標題為「商業目標」的條款中提及「本公司」或「LMR」時,應包含其一個或多個關聯方(視情況而定)。
根據該計劃,重組生效日期的先決條件是本公司必須擁有足夠資金以履行對債權人及各第三方機構的付款義務。鑑於本集團現有可用現金有限,本集團必須籌集額外資金以滿足上述先決條件,使重組生效日期得以實現。
本公司已將其間接持有的永升股權識別為可供孖展用途的易變現資產。然而,大宗出售其持有的永升股權,只有在以大幅折價的方式下進行纔可能實現。此類出售將帶來價值滅失,不符合本公司、本公司股東或本公司債權人的利益。相對地,訂立承諾函以進行建議交易可使本公司有效達成流動性目標,同時避免大宗出售上市證券所伴隨的大幅折價及負面市場影響。
建議交易所得總款項估計約為2.76億港元。有關款項將視為本公司重組境外債務及負債的出售所得款項。根據該計劃,現時預期本集團將運用建議交易的所得款項淨額,於重組生效日期或之前向債權人及第三方機構支付所需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