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銀行被罰295.99萬元:因違反賬戶管理規定等7項違法違規行為

金融一線
昨天

  9月30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7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警告並罰款295.99萬元。罰單涉及違法行為類型如下:1.違反賬戶管理規定;2.違反商戶管理規定;3.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4.佔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5.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6.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7.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同時,宋某仁(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因對違反賬戶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負有責任,被警告並罰款7萬元。陸某(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絡金融部企業體驗中心總經理助理)因對違反商戶管理規定負有責任,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孫某名(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消費金融)部風險管理中心職員)因對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負有責任,被罰款1.1萬元。馮某(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小企業與個銀評審部職員)因對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負有責任,被罰款1.1萬元。鄭某京(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業信貸中心(普惠金融事業部)副總經理)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楊某正(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科技部總經理)因對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負有責任,被罰款2萬元。史某文(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絡金融部總經理)因對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責任編輯:王馨茹

免責聲明:投資有風險,本文並非投資建議,以上內容不應被視為任何金融產品的購買或出售要約、建議或邀請,作者或其他用戶的任何相關討論、評論或帖子也不應被視為此類內容。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考慮您的個人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TTM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保證,投資者應自行研究並在投資前尋求專業建議。

熱議股票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