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唐宮中國(01181)發佈公告,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深圳維華盛世唐宮飲食有限公司(維華盛世)及其分支機構深圳維華盛世唐宮飲食有限公司彩德店(合稱為被告)在深圳市福田區彩田路東側橄欖大廈五層(該物業)經營餐飲業務,並與作為出租方的深圳市惠民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訂立了租賃協議。 被告於2025年9月30日接獲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就該物業發出的傳票。深圳市森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或聲稱為該物業業主)提出的訴訟請求包括:歸還該物業,以及支付約人民幣1270萬元的未付租金及其他費用(該訴訟)。首次開庭日期定於2025年12月9日。
公司將持續就該訴訟諮詢法律顧問,並採取適當行動。根據初步評估及現有資料,於本公告日期,該訴訟對集團整體業務營運或日常經營並無重大不利影響,亦對集團財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