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7日訊 遼寧證監局網站近日披露了《關於對中泰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和《關於對關勇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中泰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期貨」,01461.HK)遼寧分公司未有效執行不相容崗位分離、績效考覈等規定,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五十條第一款和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一百零九條規定,遼寧證監局決定對中泰期貨遼寧分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中泰期貨遼寧分公司應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完成整改,並向遼寧證監局提交整改情況報告。 經查,關勇在擔任中泰期貨遼寧分公司負責人期間,對分公司未有效執行不相容崗位分離規定負有管理責任,對分公司未有效執行績效考覈等規定負有直接責任。 上述行為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五十六條以及《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2號)第二條第三款、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和《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2號)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遼寧證監局決定對關勇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關勇應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強化合規管理,審慎勤勉履職,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中泰證券(600918.SH)2024年年報顯示,中泰期貨系其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為63.10%。 以下為處罰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