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樁一應俱,並全配備滅火設備 季晟禎 攝
小區公共充電樁 普陀區桃浦鎮迎春苑的居民曾向「新民幫儂忙」多次反映,在這個1998年建成的老舊小區內,1024戶居民共用192個「流動車位」。近年來,由於不少住戶都添置了新能源汽車,「加樁難」「充電難」問題日益凸顯,而由此引發的私拉亂接、飛線充電等亂象更是屢禁不絕,存在着極大的安全隱患。新問題中的「老大難」是否有解決之道?記者在現場調查中瞭解到,一份《指引》的出臺,成為破解困局的關鍵。
先天不足
矛盾重重
迎春苑的「充電之痛」,是無數老舊小區的縮影。迎春苑建於1998年,現有1024戶居民。它的「先天不足」在新能源汽車普及後被無限放大:最窄道路僅容一輛車通行,192個車位全是「見縫插針」的流動位,個人裝樁的條件就不存在;小區原有電路老化,電容負荷早已飽和,電力公司上門勘察後只能搖頭;更棘手的是,小區新能源車從2020年的不足20輛增至50餘輛,「一樁難求」導致私拉電線、車位糾紛等投訴居高不下。
「不是不想裝,是處處碰壁!」車主陳女士曾試着申請,跑了電力公司、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公司三四趟,都卡在「沒有固定車位證明」上;後來呼籲裝公共充電樁,又被一連串問題難倒:公共車位裝了樁會不會變成個人「專屬位」?電路過載起火誰負責?電費收益怎麼分?迎春苑黨總支書記葛霞芳當時對「不同的聲音」也是一籌莫展。
各方「各有顧慮」:「萬一同意裝了,電路跳閘全小區有意見,出了火災物業擔不起責任」,面對居民申請物業只能連連擺手;業委會曾組織過三次討論,結果支持的車主說「方便大家」,反對的居民怕「佔空間、不安全」,吵到最後沒個結果,「沒有明確規則,連‘怎麼表決’都不知道」。桃浦鎮司法所介入調研後,將這些難題歸為三點:產權堵點(無固定車位難私裝)、權責堵點(各方怕擔責推諉)、流程堵點(多部門審批無指引)——而解開這些「死結」的鑰匙,正是普陀區新出臺的《居民社區安裝新能源電動汽車公用充電樁軟法指引》(後簡稱《指引》)。
指引出臺
破解三難
今年5月,隨着迎春苑綜合修繕工程竣工,道路拓寬後新增50餘個地面車位,裝樁的物理空間有了,但「怎麼裝、誰來管、出問題找誰」的疑問仍懸在居民心頭。在桃浦鎮牽頭下,迎春苑小區「充電樁項目協調專班」正式成立,「前置化解糾紛」成了頭等大事。此時,《指引》的出臺,恰好為這些問題提供了「標準答案」。
這部《指引》雖無強制力,卻像一套清晰的「操作手冊」,將迎春苑的破局經驗提煉為三大「標準化模塊」:
● 定框架,破解「權責推諉」
針對「物業怕擔責、業委會無抓手」,《指引》構建起「社區黨組織—業委會—物業—第三方企業」四級協同機制,明確各方「責任清單」:居委會負責統籌資源、協調矛盾;業委會依法組織業主表決,管理充電收益;物業承擔日常巡查、秩序維護;第三方企業負責設備建設、安全運維。「現在‘各司其職’,誰該做什麼、出了問題找誰,一目瞭然。」葛霞芳舉例充電樁顯示屏故障,居民找物業,物業當天就聯繫第三方企業維修,維修進度還在業主羣公示,「環節透明,猜忌自然少了」。
● 明規則,化解「利益矛盾」
「裝公共充電樁,也得尊重不充電居民的意見。」《指引》設計的「分級表決」機制,將「全過程人民民主」落到了實處。按照《指引》規定:像「成立充電樁工作小組」這類程序性事項,只需「參與業主佔總數2/3以上、同意業主佔參與人數1/2以上」即可通過,保證項目高效啓動;而涉及「改建公共車位」「確定服務費分成」等核心利益的事項,必須滿足「參與業主佔總數2/3以上、同意業主佔參與人數3/4以上」。正是這套規則,讓迎春苑的業主大會順利通過方案。葛霞芳回憶,最終業主大會以「參與業主佔總數92%、同意業主佔參與人數88%」的高票通過。
● 梳流程,打通「審批迷宮」
針對居民「跑斷腿仍辦不成事」的困境,《指引》詳細列出了裝樁的全流程指引:從「業主表決」到「電力接入」,再到「消防驗收」,每個環節需要找哪個部門、準備哪些材料、多久能辦結,都寫得清清楚楚。「以前不知道找誰,現在照着《指引》走,第三方企業會統一向供電公司申請專線接入,居民不用自己跑部門。」車主馮先生說,小區裝樁時,從提交申請到通電,只用了不到兩個月,「要是沒有《指引》,估計還得拖半年」。
「充電樁選址擾民怎麼辦?」「消防安全又該如何解決?」面對質疑聲,《指引》考慮到了具體「細節」:充電樁旁必須配備滅火設備,選址要避開居民窗戶(減少噪聲影響),甚至連「充電車位怎麼劃線」都有建議。「這些細節不是憑空想的,是《指引》幫我們提前想到了可能的矛盾。」業委會主任黃志毅說,小區充電樁最終選在東西兩區邊緣,既方便車主進出,又不影響居民休息,「都是照着《指引》建議優化的」。記者走進迎春苑,看到在一排嶄新的充電樁旁邊都配備了滅火設備。
既解決裝
又負責管
近日,在各方努力下,迎春苑12個公共充電樁正式投入使用,但葛霞芳和居民們都清楚:「加樁只是第一步,管得好、用得久,纔算真解決問題。」而《指引》的價值,恰恰體現在後續的長效管理中——它不僅告訴小區「怎麼裝」,更指導着大家「怎麼管」。
按照《指引》中「加強日常巡查,及時排查隱患」的要求,物業制定了「日巡」制度,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在業主羣上報。針對「燃油車佔位」,小區採取「先到先得、物業引導」的柔性治理,物業在必要時會協助聯繫車主,並倡導業主錯時停車。「雖然要輪流充電,但比起開車去小區外找充電樁要省心省力多了。1度電1.25元,比外面省一半還安全。」車主馮先生高興地說道。
「充電收益需公開透明,兼顧公共利益」,依照《指引》要求,迎春苑制定了清晰的價格機制:每度電1.25元,其中0.1元劃入業委會公共收益賬戶(按約定50%補充維修基金,專款專用),0.2元用於物業巡查及保潔成本。「沒充電的居民也能受益,大家纔會真心支持。」黃志毅表示。
而同為老舊小區的雪松苑,僅用3個月就安裝了155個充電樁,規模是迎春苑的12倍。目前,《指引》又被細化成「11個標準節點操作模板」,從「業主表決」到「設備驗收」逐一明確,讓其他小區「照着做就能成」。
「以前覺得老小區裝充電樁是‘不可能的事’,現在有了《指引》,我們也敢嘗試了。」一位其他小區的業委會成員說,他們正組織業主討論,「流程清晰、規則公平,居民的顧慮少了很多」。
本報記者 季晟禎 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