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0 日晚,證監會發布通報,對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定期報告財務數據虛假記載一案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同時*ST 元成同步發布公告披露《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浙處罰字〔2025〕14 號)。此前,*ST 元成已於 2025 年 7 月 1 日因涉嫌年報等定期報告財務虛假披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來源:中國水網
10 月 10 日晚,證監會發布通報,對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ST 元成」)涉嫌定期報告財務數據虛假記載一案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同時*ST 元成同步發布公告披露《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浙處罰字〔2025〕14 號)。此前,*ST 元成已於 2025 年 7 月 1 日因涉嫌年報等定期報告財務虛假披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查,*ST元成(維權)存在三項主要違法事實:一是2020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在實際控制人祝昌人組織、指使下,通過虛增越龍山項目勞務和機械成本及相應產值,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09億元、利潤總額5046萬元;二是未及時將淮陰項目價審差異入賬處理,導致2022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1416萬元、利潤總額1345萬元;三是在2022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引用了虛假的越龍山項目財務數據,該次發行募集資金2.85億元。
證監會依法擬作出嚴厲處罰:對*ST元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合計處以3745.46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祝昌人給予警告,合計處以2800萬元罰款,並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責任人員周金海、姚麗花各處以500萬元罰款,對餘建飛、陳平各處以200萬元罰款,均給予警告。
根據認定情況,*ST元成2020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的行為,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上海證券交易所將依法啓動退市程序。對於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證監會將嚴格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ST元成表示,公司將全力配合證監會相關工作,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同時對擬處罰措施將積極行使聽證、陳述、申辯等合法權利,最終結果以正式處罰決定為準。
本期編輯:趙怡茗
統籌:李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