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到2027年底 在全國範圍內建成2800萬個充電設施

智通財經
10/15

智通財經APP獲悉,10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佈關於印發《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能力「三年倍增」行動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通過持續健全充電網絡、提升充電效能、優化服務品質、創新產業生態,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促進電動汽車更大範圍內購置使用。到 2027 年底,在全國範圍內建成2800 萬個充電設施,提供超3 億千瓦的公共充電容量,滿足超過8000 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實現充電服務能力的翻倍增長。

補強城市快速充電網絡。建設快充為主、慢充為輔、大功率充電為有益補充的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實現城市各類停車場景全面覆蓋。開展交流充電設施、服役8年以上老舊設施、800伏以下電壓平臺充電設施的更新改造。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重點推動大功率充電設施規劃建設,適時打造具有示範作用的大功率充電應用城市和應用場景。到2027年底,全國城市新增160萬個直流充電槍,其中包括10萬個大功率充電槍。

加快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更新改造。打造有效滿足電動汽車中長途出行需求的城際充電網絡,進一步加密充電設施點位佈局,不斷優化設施功能結構。到2027年底,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新建改建4萬個60千瓦以上「超快結合」充電槍,鼓勵建設大功率充電設施。除高寒高海拔地區外,其他高速公路服務區均應具備充電能力。

進一步下沉農村地區充電網絡,擴大充電設施覆蓋範圍,不斷加密交通樞紐、客貨場站、休閒旅遊目的地、產業聚集區等重點場景的充電設施建設,結合配套電網升級改造,加大「春節返鄉」充電需求保障。到2027年底,在尚未建設公共充電站的鄉鎮行政區至少新增1.4萬個直流充電槍,其他地區根據需求進一步擴大建設規模,實現農村地區公共充電設施全面覆蓋。

原文如下: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能力「三年倍增」行動方案(2025—2027年)

一、主要目標

通過持續健全充電網絡、提升充電效能、優化服務品質、創新產業生態,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促進電動汽車更大範圍內購置使用。到2027年底,在全國範圍內建成2800萬個充電設施,提供超3億千瓦的公共充電容量,滿足超過80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實現充電服務能力的翻倍增長。

二、公共充電設施提質升級行動

(一)補強城市快速充電網絡。建設快充為主、慢充為輔、大功率充電為有益補充的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實現城市各類停車場景全面覆蓋。開展交流充電設施、服役8年以上老舊設施、800伏以下電壓平臺充電設施的更新改造。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重點推動大功率充電設施規劃建設,適時打造具有示範作用的大功率充電應用城市和應用場景。到2027年底,全國城市新增160萬個直流充電槍,其中包括10萬個大功率充電槍。

(二)加快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更新改造。打造有效滿足電動汽車中長途出行需求的城際充電網絡,進一步加密充電設施點位佈局,不斷優化設施功能結構。到2027年底,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含停車區)新建改建4萬個60千瓦以上「超快結合」充電槍,鼓勵建設大功率充電設施。除高寒高海拔地區外,其他高速公路服務區均應具備充電能力。

(三)補齊農村充電設施建設短板。進一步下沉農村地區充電網絡,擴大充電設施覆蓋範圍,不斷加密交通樞紐、客貨場站、休閒旅遊目的地、產業聚集區等重點場景的充電設施建設,結合配套電網升級改造,加大「春節返鄉」充電需求保障。到2027年底,在尚未建設公共充電站的鄉鎮行政區至少新增1.4萬個直流充電槍,其他地區根據需求進一步擴大建設規模,實現農村地區公共充電設施全面覆蓋。

三、居住區充電條件優化行動

(四)提高私人充電設施建設規模。新建居住區要按規定在固定車位全部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滿足直接裝表接電要求。既有居住區要因地制宜補充充電設施,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等工作增設充電設施,提升公共充電服務能力和私人車位建樁比例,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改造。

(五)推廣居住區「統建統服」模式。研究推廣由運營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維」居住區充電設施的「統建統服」模式,實現居住區充電樁「有人建、有人管、可持續」。面向電動汽車滲透率高、接入容量受限、私人樁建設存在制約的小區開展試點。到2027年底,打造1000個「統建統服」試點小區,實現私人充電樁接入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四、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推廣行動

(六)持續擴大車網互動試點範圍。紮實推進首批車網互動試點建設,建立協同推進和跟蹤評價機制,充分發揮電力市場分時價格信號引導作用,探索市場化車網互動響應模式。組織電網企業、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開展區域級、省級、城市級車網互動應用場景實測。完善新能源汽車和充換電場站對電網放電的價格機制,推動車網互動資源聚合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到2027年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範圍有效擴大,新增雙向充放電(V2G)設施超5000個,反向放電量超2000萬千瓦時。

五、供電能力和供電服務改善行動

(七)加快配電網升級改造。將充電設施接入需求納入配電網規劃,重點圍繞城市核心區、高速公路服務區、交通樞紐、鄉鎮聚集區以及老舊小區,針對網架結構薄弱、供電能力偏低等問題開展配電網架優化、臺區增容等建設改造。推廣應用智能有序充電,提升高滲透率充電負荷場景下的電網承載能力和調節能力。

(八)強化報裝接電服務保障。積極拓展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業務辦理渠道,加快推廣手機應用程序(APP)、網站等線上渠道。對於具備條件的地區,鼓勵探索「一小區一證明」等試點應用,進一步簡化居民充電樁報裝申請資料。落實「三零」「三省」服務舉措,優化內部審批流程,提高接電服務效率。利用供電營業窗口和服務熱線,做好供電服務、安全宣傳工作。

六、充電運營服務質量提升行動

(九)提升公共充電場站服務質效。加大高品質、高效能、高可靠性的設施供給,不斷推動老舊設備升級改造。通過優化場站環境、規範收費標準、做好價格公示、改進運維手段等舉措,切實提升用戶充電體驗。深化政府充電設施監測服務平臺功能建設,不定期開展充電站點和運營商服務質量評價,健全評價結果運用機制。

七、保障機制

(十)加強組織領導。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統籌推進行動方案落地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部要加大對車網互動的支持力度,指導新能源汽車企業配合開展相關功能開發和標準制定。住房城鄉建設部要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等工作,因地制宜推進城市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交通運輸部要着力督導公路沿線、交通樞紐以及高速公路服務區的充電設施建設。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要加強充電樁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督促指導標準制定。

(十一)強化落地實施。各地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因地制宜編制本地區充電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找準薄弱環節,加大推動力度,確保「倍增行動」有效落地。落實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相關要求,鼓勵充電運營企業、新能源車企和傳統能源企業等各類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支持民營經濟在充電領域發展。各地能源主管部門要加大配套電網建設改造支持力度,指導電網規劃與充電網絡規劃有效銜接。電網企業要加強配套電網建設和供電服務水平,加大偏遠農村地區保障型充電設施的建設力度。充電設施運營企業要不斷提升充電設施建設規模和服務品質。行業協會和諮詢機構要發揮政策支撐和溝通紐帶作用,完善技術規範和建設指南,引導行業良性發展。

(十二)加強安全管理。各地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加強充電設施安全管理,推動各項工作有效落地。充電建設運營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開展充電站選址、設計、建設和消防設施佈置,公共充電站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充電運營企業要加強設備採購管理,覈驗充電樁及配套設備產品合格證明、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等信息,確保符合質量規定。

(十三)做好宣傳引導。通過新聞報道、互聯網新媒體等渠道,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及時發佈充電設施建設動態,深度開展政策解讀,做好試點跟蹤報道。加強跨行業、跨領域交流,豐富互動形式,形成有利於新能源汽車消費和充電基礎設施提質升級的良好氛圍。

本文編選自「國家發改委」官網,智通財經編輯:蔣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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