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AI快訊,10月2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就《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指出,鼓勵企業高質高效利用廢鋼資源,有序發展電爐鋼,在有條件地區發展氫冶金,對現有鍊鐵、鍊鋼裝備實施綠色低碳技術改造。
(一)同一企業(集團)內部退出轉爐建設電爐且一併退出配套高爐的項目可實施鍊鋼產能等量置換,但配套退出的高爐鍊鐵產能不得用於置換;
(二)退出和建設冶煉設備均為電爐的項目可實施鍊鋼產能等量置換;
(三)退出現有高爐,採用氫冶金等低碳工藝技術建設鍊鐵項目,碳減排比例不低於高爐工藝60%的,可實施鍊鐵產能等量置換。高爐工藝的碳減排比例依據上年度碳排放交易市場鋼鐵行業高爐工序碳排放平衡值進行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