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王先生(化名)家裏發生驚險一幕:8個月的女兒睡夢中差點窒息,被送入ICU搶救!監控中,嬰兒半夜翻身成俯臥姿勢,持續趴了2個小時,期間多次哭喊求救,而身旁的月嫂睡得太熟,毫無察覺。直到血氧監測儀報警才發現。
王先生稱,嬰兒送醫後確診重症肺炎,住院治療一個多月才脫離生命危險,醫藥費高達12萬!由於嬰兒天生肺不太好,家裏特意花5萬多找「專業機構」護理。然而月嫂不僅不負責任,一直在玩手機,還用力拍打嬰兒的胸口引發哭鬧不止,甚至被看到要扇嬰兒的耳光。
看着女兒插滿管子的臉,王先生心痛不已。事發後,他向機構提出退還剩餘4萬元護理費,並賠償12萬元醫藥費,卻遭到斷然拒絕。機構負責人至今未承認過錯,還明確表示,不會給他任何賠償。
近年來,家政育兒服務領域的「專業失範」與「安全隱患」已成為新的投訴焦點,在黑貓投訴 【下載黑貓投訴客戶端】平臺上,類似的「揪心」案例頻頻上演。
黑貓投訴平臺消費者投訴截圖
黑貓投訴平臺消費者投訴截圖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消費者投訴其於9月25日通過美團平臺預訂「月悅到家」月嫂服務。月嫂於9月26日中午上戶後,當天下午即被發現在照看孩子時自行熟睡且打呼聲音巨大,當晚更出現操作不當:直接用自來水龍頭沖洗新生兒,並在未及時穿衣的情況下將嬰兒抱入空調房。月嫂餵奶後,出生僅7天、平日每兩小時必醒的嬰兒出現異常昏睡,長達數小時無法喚醒,直至次日凌晨家人緊急送醫。月嫂離戶前,投訴人在其包內發現已使用兩顆的布洛芬等不明藥物。
投訴人遂將此事投訴至黑貓平臺,並上傳了包含服務時間線的詳細記錄、月嫂包內藥品照片、美團平臺訂單及退款協商截圖、以及與客服溝通的完整記錄,形成紮實的證據鏈,最終全額退款5000元。
一、選擇育兒服務,這三步篩查必不可少
1. 嚴審資格與口碑,做到「四查一面試」
查驗證書真實性:不僅要查看育嬰師、母嬰護理等資格證書,還應通過發證機構官網或官方小程序覈實證書真僞,警惕「速成班」購買的假證。
查驗健康情況:要求機構提供三個月內的全面體檢報告,重點關注傳染性疾病、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與打鼾相關)等可能影響護理質量的項目。
查驗背景清白:除無犯罪記錄證明外,可通過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等平臺覈查服務人員是否存在債務糾紛等潛在風險。
查閱平臺口碑:在黑貓投訴、知乎、母嬰社區等平臺,以「機構名稱+投訴」、「月嫂+城市」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系統性查看歷史投訴內容與解決情況。
堅持現場面試:面試時重點考察溝通能力、應急知識(如嗆奶處理)、服務理念,並可設定具體場景(如「寶寶持續哭鬧怎麼辦」)觀察其反應。
2. 合同明確責任條款,謹防「文字陷阱」
細化服務標準:在合同中明確每日工作流程(如餵養記錄、洗澡水溫測量)、休息時間安排、手機使用規範等,並約定禁止拍打、搖晃、服用非醫囑藥物等一切不當行為。
明確違約與解約條件:詳細列出立即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如發現抽菸、喝酒、私自用藥、虐待傾向等),並約定服務人員失職造成的損失由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拒絕模糊化賠償條款:避免接受「協商解決」等表述,應明確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等的計算方式,並可約定若因服務方責任產生糾紛,消費者維權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由機構承擔。
3. 全程啓用監督機制,構建「雙重保障」
監控部署無死角:在客廳、嬰兒房等公共區域安裝高清、帶錄音功能的監控,並書面告知服務人員監控範圍,既規範其行為,也為可能的糾紛留存「鐵證」。
建立每日日誌制度:設計《嬰兒護理每日記錄表》,由家長與服務人員共同填寫餵養時間與量、睡眠時長、大小便情況、情緒狀態及異常事件,雙方簽字確認,做到責任到人、有據可查。
建立定期溝通機制:與機構約定每週進行一次正式溝通,反饋服務情況,並將日誌作為溝通依據,讓問題在萌芽階段得以解決。
二、遭遇服務失職,四步鎖定證據依法追責
若發現服務人員失職甚至傷害嬰兒,請保持冷靜,立即按照以下步驟行動:
1. 第一步:黃金24小時緊急固證
影音證據優先:立即保存監控錄像原件(防止被覆蓋),對嬰兒異常狀態、服務人員不當行為、現場環境進行多角度拍照與錄像。
全面保存電子痕跡:導出並備份微信聊天記錄、通話錄音、支付憑證,特別是能證明服務時間、內容及溝通承諾的記錄。
尋求專業醫療證明:一旦懷疑嬰兒受到傷害,立即送醫檢查,並請醫生在病歷上詳細描述傷情或異常狀態,並與護理行為進行關聯性描述(如「疑似藥物導致昏睡」、「皮膚損傷與物理按壓有關」等),保留所有化驗單、診斷書、繳費票據。
2. 第二步:多方投訴,形成維權合力
黑貓投訴平臺首當其衝:整理時間線清晰、證據完整的投訴材料,在黑貓投訴平臺公開發布。利用輿論關注度,迫使機構從「消極迴避」轉向「積極處理」。
行政投訴雙線並行:
向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投訴機構「提供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服務」及「合同欺詐」。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12333)投訴機構在員工資格、勞動合同等方面存在的違規行為。果斷報警固定權威證據:若存在虐待、私自用藥等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立即撥打110報警。警方出具的《接報回執》、《詢問筆錄》將成為後續民事索賠中最有力的證據。
3. 第三步:民事索賠,主張懲罰性賠償
依據《民法典》第1191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可依法主張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若機構存在欺詐行為或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可主張「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
4. 第四步:刑事追責,追究行為人法律責任
若服務人員行為符合「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立案標準(如經常以打罵、禁食等方式對幼兒實施虐待),可向公安機關提交全部證據,要求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楊小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