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監局官網10月31日公佈的監管措施公告顯示,金瑞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瑞期貨」)日前被出具警示函。
經查,金瑞期貨存在投資者風險測評問卷選項設有引導語句,個別客戶經理指導客戶填寫、修改投資者風險測評問卷,個別無交易諮詢業務資格員工向客戶發送期貨品種行情分析信息,對客戶實際控制關係管理不到位,反洗錢系統風控參數設定缺少複覈等問題,反映出公司對交易者適當性管理不完善、內部控制存在不足,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下同)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的相關規定。
與此同時,金瑞期貨對個別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未充分履行主動管理職責,違反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3號,下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
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金瑞期貨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金瑞期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7年,總部設於深圳,註冊資本9.33億元,控股股東為江西銅業集團。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期貨經紀業務、風險管理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期貨投資諮詢業務、股票期權和商品期權業務等。
來源:讀創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