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經營網
中經記者 郝亞娟 夏欣 上海 北京報道
11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黃金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正式施行,引發廣泛關注。
根據公告,會員單位或客戶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標準黃金時,賣出方會員單位或客戶銷售標準黃金可免徵增值稅。若交易未發生實物交割出庫,交易所亦免徵增值稅;若發生實物交割出庫,則按公告規定適用相應增值稅政策。
《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到,政策生效當天,市場反應迅速。11月1日,淘寶部分商家下架金條產品。
一位黃金企業人士向記者表示:「我們也臨時下架了金條,目前正在等待更詳細的政策解讀。公告今日施行,如果繼續銷售,可能面臨較大的稅務虧損。」
從金飾來看,部分商家的漲價計劃已開始實施。周大福發佈的通知顯示,於10月30日進行產品價格調整。
此次黃金徵稅新規主要涉及哪些羣體?投資金條與購買金飾在稅收方面有何區別?相關細則和後續影響,《中國經營報》記者將持續跟進報道。
(編輯:張漫遊 審核:何莎莎 校對:燕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