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1 月 6 日消息,蘋果與歐盟的關係早已從《數字市場法案》(DMA)框架下的合作,演變為盧森堡普通法院的當庭對質。雙方核心分歧始終在於,蘋果認為歐盟對 DMA 的執行要求競爭對手不受限制地獲取用戶隱私數據,這會嚴重損害用戶利益。
如今蘋果披露,歐盟近期另行提出投訴,指責其未根據《數字服務法案》(DSA)保護用戶權益。DSA 與 DMA 屬不同法案,前者聚焦在線隱私保護,後者則針對互操作性及競爭對手獲取蘋果技術的相關要求。
然而,DSA 與 DMA 目前均就隱私及用戶相關問題對蘋果提出批評。蘋果直言,歐盟此舉是試圖「兩頭兼顧」。
蘋果在信函中表示:「我們擔心,這些新調查是別有用心的嘗試,目的是轉移人們對歐盟委員會誤導性 DMA 執行工作所引發核心問題的關注。」
據 AppleInsider 獲得的一封蘋果致歐盟投訴信顯示,蘋果收到了歐盟的信息索取請求(RFI),其中監管機構稱其隱私保護措施不足。
具體而言,蘋果援引信息索取請求中的部分內容指出,歐盟懷疑其「未針對通過應用商店傳播與金融詐騙相關非法內容這一特定系統性風險,制定合理、相稱且有效的緩解措施」。
另一項信息索取請求則顯示,歐盟委員會還懷疑蘋果「未採取適當且相稱的措施,確保其服務為未成年人提供高水平的安全保障」。
據IT之家瞭解,蘋果在公開信中詳細闡述了多年來對應用商店的嚴格管控,以及為保障所有用戶隱私與安全所做的持續努力。
但信中也明確表達了質疑:「我們認為,這些基於 DSA 的信息索取請求的前提,與歐盟委員會對《數字市場法案》(DMA)的激進執行存在矛盾,」信中寫道,「後者不斷削弱蘋果保護用戶的能力。」
蘋果在信中對歐盟相互衝突的立法執行舉措的不滿顯而易見。考慮到為遵守 DMA 已採取的措施,該公司對因未按 DSA 條款保護用戶免受金融詐騙而遭批評的做法明確表達了立場。
蘋果表示:「歐盟委員會要求蘋果允許開發者在其應用中添加外部鏈接 —— 指向網站、其他應用及第三方應用商店 —— 卻未設定任何有意義的防護措施。」「這使得用戶面臨來自這些第三方平臺的欺詐與詐騙風險,而這些平臺是我們無法控制甚至無法監控的 —— 即便是通過應用商店分發的應用亦是如此。」
信中繼續寫道:「歐盟委員會的相關要求同樣從根本上削弱了我們目前提供的諸多行業領先的可信工具,這些工具旨在幫助家長保護其子女。」「而歐盟委員會反過來拒絕允許蘋果制定關鍵防護措施,儘管蘋果已盡最大努力,但其平臺上未成年人面臨的風險仍不可避免地增加。」
據悉,蘋果已投入數十萬個工程工時以遵守歐盟相關規定。該公司一直明確表示不同意歐盟 DMA 的多項內容,但長期以來始終對外宣稱正與監管機構展開合作。
如今,這種合作姿態已不復存在。
除上述指控外,這封長達 5500 字的信函還針對歐盟的隱私相關投訴進行了全面反駁。信件由蘋果法律副總裁凱爾・安德爾(Kyle Andeer)簽署。據悉,他曾於 2025 年 7 月在歐盟參與了一場激烈辯論。
截至目前,歐盟尚未對此作出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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