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記者 陳家運 北京報道
11月7日,龍佰集團(002601.SZ)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雲南冶金新立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南新立公司」)訴劉建良、趙澤權、江書安侵犯商業祕密罪一案,已由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三名被告人因侵犯商業祕密罪且情節特別嚴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不等,合計罰金3200萬元,涉案違法所得將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核心生產技術外泄
根據龍佰集團公告,此案涉及的商業祕密為其核心生產技術。雲南新立公司於2007年以2000萬美元從德國鈦康公司引進「大型氯化法鈦白粉生產工藝技術」,後續累計投入超27億元建成生產線。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建良、趙澤權、江書安曾分別在雲南新立公司擔任重要管理或技術職務。2019年龍佰集團收購雲南新立公司後,三人在任職期間違反保密制度,擅自複製留存核心技術資料並帶離公司。
案情顯示,2019年上半年,劉建良與河北燕山鋼鐵集團(以下簡稱「河北燕鋼」)達成協議,約定以3000萬元及生產線建成後3%的利潤作為對價,提供氯化法技術支持建設生產線。隨後,劉建良聯合趙澤權、江書安,將去除原公司標識的技術圖紙提供給河北燕鋼控股的河北吉誠新材料有限公司,並參與生產線設計、設備製造指導等工作。
截至案發,三被告人已實際收受款項2700萬元,並按約定比例分配,其中劉建良分得1080萬元,趙澤權、江書安各分得81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定,三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侵犯商業祕密,且情節嚴重。結合犯罪事實、退繳違法所得等情況,作出一審判決:劉建良、趙澤權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罰金分別為1200萬元和1000萬元;江書安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罰金1000萬元。目前已退繳的2232萬餘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未足額退繳的468萬餘元將繼續追繳。
此外,公告還提及另有兩名涉案嫌疑人堪振華、劉福東潛逃,公安機關已發佈通緝令。
《中國經營報》記者就上述案件聯繫龍佰集團方面採訪,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不過,龍佰集團方面公告表示,本次刑事判決僅為被告人劉建良、趙澤權、江書安涉犯侵犯商業祕密犯罪的一審判決,案件最終判決及後續執行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方面強調,上述判決結果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後利潤不存在重大不利影響。
已提起13億元索賠訴訟
龍佰集團在公告中披露,其正在追究相關方的民事責任,相關民事訴訟案件已由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此前,在10月14日晚間,龍佰集團曾公告披露,雲南新立公司已就氯化法鈦白粉技術祕密遭侵犯事宜,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劉建良、江書安、趙澤權及河北燕鋼列為共同被告,索賠經濟損失及維權開支共計13.11億元。
據瞭解,涉案技術祕密為雲南新立公司引進並採取嚴格保密措施的大型氯化鈦白粉生產線建設工藝與生產技術,屬於鈦白粉行業的「卡脖子」核心技術。氯化法工藝因低碳環保、產品質量優成為行業發展方向,但其技術壁壘高,長期被海外巨頭壟斷,國內僅有龍佰集團及少數企業掌握規模化生產能力。
值得關注的是,被告方河北燕鋼正在推進大型氯化法鈦白粉產業佈局。公開信息顯示,河北燕鋼通過河北吉誠新材料公司投資120億元建設碳酸鋰/氫氧化鋰、氯化法鈦白粉和碳素材料三個項目。其宣稱採用「世界一流的亞納米級氯化法鈦白粉工藝技術」,同時配套廢鹽水綜合利用技術,具有生產流程短、連續化操作、單線產能規模大、「三廢」排放少、氯氣循環利用等特點,致力於打造百萬噸級氯化法鈦白粉生產基地。
天眼查信息顯示,2025年5月30日,河北吉誠新材料公司曾起訴雲南新立公司,案由為「確認不侵害知識產權糾紛」。該案於6月26日在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涉案金額50萬元,目前該案尚未終結。至此,雙方形成互訴局面。
公開資料顯示,作為全球最大鈦白粉生產商,龍佰集團目前擁有66萬噸/年氯化法產能,穩居國內第一、全球第三。公司在氯化法鈦白粉生產技術引進、生產工藝優化、產品研發及項目併購等方面,累計投入資金超100億元,取得氯化法產業專利技術280餘項,完成項目成果評價20餘項。
業內人士指出,氯化法鈦白粉技術因壁壘高、環保優勢顯著,已成為行業高端化發展的核心賽道。此次判決不僅彰顯了企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決心,也為化工行業技術保密與人才流動管理提供了重要參考,有助於規範行業競爭秩序。
(編輯:董曙光 審核:吳可仲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