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7日,中國證監會公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公示(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證監會要求極飛科技就設立及歷次股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說明前期進行A股上市輔導備案及向上交所科創板提交上市申請的具體情況及撤回原因,是否計劃繼續推進A股上市及具體安排、是否存在對本次發行上市產生重大影響的情形。據港交所9月25日披露,極飛科技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華泰國際為其獨家保薦人。
同時,證監會要求極飛科技補充說明以下事項,請律師覈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說明發行人及下屬公司開發及運營APP、小程序、公衆號等產品情況,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如有,請說明收集及儲存的用戶信息規模、數據收集使用情況。
說明發行人業務中涉及的人工智能大模型相關技術或服務,是否已完成必要的備案程序。
說明發行人2023年8月受到行政處罰的具體情況及整改情況,是否對本次發行上市構成重大不利影響,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
發行人下屬公司經營範圍包含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等,請說明廣告相關業務開展情況,是否取得必要的資格許可。
關於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計劃:(1)請說明離職員工繼續持有廈門極力合夥份額的合規性及依據,並就發行人員工持股計劃實施是否合法合規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2)關於發行人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存在外部顧問的,請參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中外部人員有關要求進行覈查說明,並就其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3)員工持股平台廈門極力中,由全葉芬代為持有的部分合夥份額系為期權激勵對象預留的激勵權益,請說明具體行權條件,若未能在上市前行權並完成相應工商變更登記,應註銷該預留股份。
關於外資准入:(1)發行人及下屬公司業務範圍包含「農業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農作物種子經營」,請說明相關業務開展情況,是否涉及外資禁止或限制准入領域;(2)除上述外,請進一步覈查發行人及下屬公司經營範圍和實際業務經營是否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外資禁止或限制准入領域。
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據招股書,極飛科技是一家全球領先的農業機器人公司,以提升農業生產效率為使命。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2024年度該公司以10.7%和17.1%的市佔率於世界農業機器人和農業無人飛機行業分別排名第二。通過深度融合先進機器人、智能化、新能源技術,該公司打造了一系列具有高精度作業能力、效率效益遠高於人力勞動和傳統農機的智能農業機器人,持續通過機器人代人的方式解決世界農業生產最大的需求——無人種地問題,引領產業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