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保險邯鄲中心支公司因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問題被罰30萬元

中國能源網
11/09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邯鄲監管分局(以下簡稱 「邯鄲金融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邯金罰決字〔2025〕6 號),對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邯鄲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 「幸福人壽邯鄲中支」)及 5 名相關責任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邯鄲監管分局(以下簡稱 「邯鄲金融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邯金罰決字〔2025〕6 號),對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邯鄲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 「幸福人壽邯鄲中支」)及 5 名相關責任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根據公開信息,幸福人壽邯鄲中支因存在 「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利益」 的違法違規行為,被邯鄲金融監管分局處以 「罰款 30 萬元」 的行政處罰。

此外,5 名時任相關責任人因對上述部分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亦被分別作出處罰:

郝志華,時任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總經理助理兼邯鄲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對 「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 負有責任,被處以 「警告並罰款 3 萬元」;

崔志勇,時任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磁縣支公司負責人兼邯鄲中心支公司銀保部負責人,對 「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 負有責任,被處以 「警告並罰款 3 萬元」;

馮曉坤,時任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邯鄲中心支公司個險部負責人,對 「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 負有責任,被處以 「警告並罰款 3 萬元」;

論文琦,時任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邯鄲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助理,對 「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利益」 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 「警告並罰款 3 萬元」;

索欽修,時任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邯鄲中心支公司市區本部負責人,對 「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利益」 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 「警告並罰款 3 萬元」。

圖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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