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朗廷-SS(01270)發佈公告,根據構成朗廷酒店投資的信託契約第15.3條及朗廷酒店投資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細則第24.28條的規定,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託管人-經理」,以其作為本信託的託管人-經理)的董事會及公司的董事會(統稱「董事會」)可決定將凡在宣派分派日期起計六年後仍未領取的分派沒收及復歸本信託。董事會謹此通知本信託及公司的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分別於2018年9月28日及2019年6月5日派付並於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仍未領取的2018年中期分派及2018年末期分派將予以沒收及復歸本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