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財智訊11月10日電,港華智慧能源(01083.HK)公告,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擬出售第二期及第三期特殊目的公司100%股權、第二期及第三期項目公司100%股權以及相關債權。其中,第二期出售事項總代價約為4.676億元,包括第二期項目公司轉讓代價約2.977億元及第二期債項轉讓代價約1.699億元;第三期出售事項總代價約為8.092億元,包括第三期特殊目的公司轉讓代價10萬元、第三期項目公司轉讓代價約6.145億元及第三期債項轉讓代價約1.946億元。交易總代價合計約12.768億元人民幣。本次出售標的為深圳港華頂峯清潔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港華頂勝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名下項目公司100%股權和相關債權。定價依據基於收益法下的貼現現金流量模型,並由獨立估值機構北京國友大正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經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審閱預測編制的合理性。預計第二期出售事項將帶來約2910萬元稅後收益,第三期出售事項將帶來約6280萬元稅後收益,合計約9190萬元。出售完成後,相關公司不再納入集團合併財務報表範圍。所得款項淨額將用於投資屋頂光伏發電及儲能電站項目、償還銀行借款及作為集團一般營運資金。
(文章來源:南方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