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14日,中國證監會公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司公示10家企業補充材料要求,其中,公示提到要求融泰藥業補充說明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合理性等事項。據港交所9月26日披露,廣東融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遞交上市申請,中信證券為其獨家保薦人。
中國證監會請融泰藥業補充說明以下事項,請律師覈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請說明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合理性,該等入股價格之間存在差異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二、請對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備案材料內容和格式指引》要求說明本次發行上市方案,備案材料、招股說明書關於發行上市方案內容不一致的原因。
三、請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經營範圍涉及農作物種子經營、市場調查、互聯網信息服務,以及廣告設計、代理、製作的具體情況,是否實際開展相關業務並取得必要的資格許可,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資領域。
四、請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是否涉及開發、運營網站、小程序、APP、公衆號等產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內容,提供信息內容的類型以及信息內容安全保護措施;同時說明收集及儲存的用戶信息規模、數據收集使用情況,上市前後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五、請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據招股書,融泰藥業是中國領先的院外醫藥服務商,專注於數字化營銷和供應鏈解決方案。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按2024年收入計,該公司是中國院外醫藥市場第四大營銷和供應鏈解決方案提供商,以及中國院外醫藥市場第一大面向個人客戶的營銷和供應鏈解決方案提供商。
該公司自主開發了數字化精準營銷體系,並整合數字化業務及數據平台與智能物流基礎設施,能為製藥公司提供全流程全渠道醫藥銷售解決方案。該公司賦能上游製藥公司在廣闊而高度分散的院外醫藥市場中有效觸達並服務終端客戶,提高了市場效率與可及性,驅動院外醫藥流通價值鏈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