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佈消息,為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法治保障,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社會共治機制,該部門已研究起草《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徵求意見稿)》,現面向公衆廣泛徵集意見。這一舉措旨在應對電子商務領域日益突出的商標侵權問題,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交易規模持續攀升,但隨之而來的商標侵權現象也引發了企業和消費者的高度關注。市場監管部門不斷加大打擊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已查辦商標等知識產權違法案件2.7萬件,涉案金額達4.68億元,並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42件。然而,執法過程中發現「幽靈網店」問題尤為突出。例如,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在查處拼多多、淘寶、快手、京東等平臺上涉嫌侵犯「胖東來」註冊商標專用權的14家網店時,發現其中10家不在公示地址經營,8家甚至無法聯繫到經營者。這種「網店經營者失聯」的現象,已成為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網絡侵權案件的主要障礙。
為破解這一難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自今年10月起啓動《協助查處規定》的起草工作,廣泛徵求了有關部門、地方市場監管部門、部分電商平臺及專家學者的意見,並對建議進行了充分吸納。該規定明確了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在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中的具體職責,並重點提出了四項核心內容。
首先,若已有證據初步證明商標侵權行為存在,市場監管部門可通報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要求其依法採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其次,針對網店經營者地址信息不實、無法聯繫的情況,市場監管部門將通知平臺經營者,由其對涉事商鋪和商品信息在置頂位置進行顯著標記,並督促網店經營者如實提供相關信息並配合調查。對於涉及多地區的違法案件,規定明確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的管轄權限和協查要求。最後,規定強調,若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違反相關規定,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或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