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5日訊 北交所網站昨日披露關於終止對河北旭輝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輝電氣」)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的決定。 北交所於2023年12月22日受理了旭輝電氣提交的公開發行相關申請文件,並按照規定進行了審核。 日前,旭輝電氣向北交所提交了《河北旭輝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根據《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審核規則》第五十五條的有關規定,北交所決定終止旭輝電氣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審核。 旭輝電氣專業從事電網安全控制設備、電能質量優化治理設備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是國內知名的電力設備供應商。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張旭輝。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張旭輝直接持有公司28.00%的股份,通過泰閣投資間接控制公司表決權股份16.33%,通過一致行動人李紅燕、張曙光、張濤、張霞間接控制公司表決權股份14.07%,直接及間接控制公司表決權股份合計為58.40%。 旭輝電氣原擬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4,250.00萬股(不含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份);不超過4,887.50萬股(含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份),公司及主承銷商可以根據具體發行情況擇機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即不超過637.50萬股)。 旭輝電氣原擬募集資金30,619.69萬元,用於智能電力裝備智慧工廠建設項目、旭輝電氣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旭輝電氣本次的保薦機構為國聯民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馬駿、申佰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