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11月17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分局發布了罰單,劍指山東黃金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山東黃金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投前調查不盡職、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分局對其罰款200萬元。
此外,時任山東黃金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晨被警告;時任山東黃金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經理馮志軍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8年。

藍鯨新聞11月17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分局發布了罰單,劍指山東黃金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山東黃金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投前調查不盡職、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分局對其罰款200萬元。
此外,時任山東黃金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晨被警告;時任山東黃金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經理馮志軍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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