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國家醫保局公布了鞍山市雙山醫院藥劑科主任劉某紅受賄案摘要。
2013年1月至2019年5月,劉某紅在採購藥品、增加採購業務量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在其門診樓藥劑科的辦公室內,多次收受醫藥公司代理商陸某、業務員張某等15人所送共計116.24萬元。
這起案件是法院於2024年12月12日作出判決的,中國裁判文書網於2025年1月9日發布了判決書。
相關判決書顯示,給劉某紅行賄者包括中國中藥(00570.HK)、昆藥集團(600422.SH)、人福醫藥(600079.SH)、華潤醫藥(03320.HK)、千紅製藥(002550.SZ)、國藥控股(01099.HK)、京新藥業(002020.SZ)、德展健康(000813.SZ)等上市公司及其下屬公司代理商或業務員。
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劉某紅收受江陰天江藥業有限公司(中國中藥旗下公司,主營中藥配方顆粒業務)陸某的藥品回扣51.6萬元。
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劉某紅收受醫藥代表李某220萬元。李某代理了昆藥集團血塞通(凍幹)、武漢人福藥業有限公司(人福醫藥子公司)生產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和奧硝唑氯化鈉注射液。
2013年1月至2017年2月,劉某紅收受瀋陽醫藥貿易大廈有限公司(華潤醫藥旗下公司)配送員薛某4.9萬元。
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劉某紅收受千紅製藥業務員武某4.1萬元。
2017年至2019年,劉某紅收受國藥控股鞍山有限公司(國藥控股旗下公司)業務經理於某32萬元。
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劉某紅收受內蒙古京新藥業有限公司(京新藥業子公司)業務員王仁德2萬元。
2013年5月至2018年2月,收受北京嘉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德展健康子公司)業務員張某30.6萬元。
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紅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
(文章來源:中國經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