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香港高等法院11月26日披露公告,香港高等法院採納恒大清盤人的主張,擴大了對中國恒大集團創始人許家印前妻丁玉梅的禁制令範圍,將其在加拿大、直布羅陀、澤西島和新加坡共約2.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5.58億元)的資產一併納入凍結。
文件顯示,這份判決由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Russell Coleman)在11月26日的聆訊中作出。

根據文件顯示,丁玉梅需要披露其名下資產情況。丁玉梅在指定司法管轄區的資產分佈集中且規模龐大:加拿大皇家銀行賬戶存有1億加元(約合人民幣5.03億元),嘉盛萊寶銀行新加坡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存有71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5.03億元),瑞士銀行(直布羅陀)有限公司銀行賬戶資產達576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4.08億元),澤西島巴克萊銀行賬戶亦有67.5萬英鎊存款(約合人民幣629.8萬元),四項資產合計超2.2億美元。

資料圖恒大的律師此前稱,丁玉梅對中國香港及英國的法律程序採取「總體不合作態度」。具體表現為:丁玉梅突然變更香港康乃馨道物業處置立場、拒絕提供嘉盛萊寶銀行新加坡有限公司銀行賬戶贖回資金詳情、阻礙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賬戶合規覈實等。
丁玉梅一方律師抗辯稱,其無資產耗散意圖,恒大的申請將導致其承擔鉅額跨國律師費,構成不當壓迫,且應等待其此前提出的「解除禁制令申請」判決結果。
香港高等法院於2024年首次凍結丁玉梅的資產,隨後英國法院也作出了類似命令。
在資產披露之後,中國恒大附屬公司CEG在香港和英國的律師已經向資產披露中列明的銀行等機構發函,通知他們有關香港法院和英國法院的禁令,目的是讓他們凍結丁玉梅在其處持有的賬戶。

然而,多家銀行在回覆中明確表示,僅憑香港或英國法院命令不足以作為採取凍結措施的法律依據,需要取得當地法院簽發的正式命令方可執行;也有銀行未就此作出實質回應。
香港高院在裁定中指出,在此背景下,若不允許恒大赴相關司法管轄區申請配套命令,現有凍結令對上述境外資產的約束「在實務層面難以落到實處」。
香港高院在綜合考量後認為,在凍結令尚未被撤銷的前提下,為防範資產被轉移、確保既有凍結措施真正發揮效力,允許恒大清盤人在特定司法管轄區採取有限度的境外行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法院同時對相關權限作出嚴格限定:一是範圍僅限上述四地,不構成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全面開展訴訟的授權;二是性質僅限於配套保全程序,恒大不得藉此在當地提起新的實體索賠或尋求與香港凍結令明顯不同的救濟;三是恒大僅可在相關保全程序中使用香港訴訟所獲信息,不得超範圍利用。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