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國家醫保局公布了鞍山市雙山醫院藥劑科主任劉某紅受賄案相關情況。這已是醫保局近期第4次點名藥企相關案件,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件超過12家藥企涉案,其中包括中國中藥、千紅製藥、京新藥業、德展健康等多家上市公司。
2024年12月,遼寧省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劉某紅犯受賄案。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紅利用擔任鞍山市雙山醫院及鞍山市中心醫院立山院區藥劑科主任職務上的便利,在採購藥品、增加採購業務量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在其位於中心醫院立山院區門診樓藥劑科的辦公室內,多次收受某甲公司代理商陸某、某乙公司業務員張某等15人所送共計116.24萬元。
相關判決書顯示,給劉某紅行賄者包括中國中藥(00570.HK)、昆藥集團(600422.SH)、人福醫藥(600079.SH)、華潤醫藥(03320.HK)、千紅製藥(002550.SZ)、國藥控股(01099.HK)、京新藥業(002020.SZ)、德展健康(000813.SZ)等上市公司及其下屬公司代理商或業務員。
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劉某紅收受江陰天江藥業有限公司(中國中藥旗下公司,主營中藥配方顆粒業務)陸某的藥品回扣51.6萬元。
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劉某紅收受醫藥代表李某20萬元。李某代理了昆藥集團血塞通(凍幹)、武漢人福藥業有限公司(人福醫藥子公司)生產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和奧硝唑氯化鈉注射液。
2013年1月至2017年2月,劉某紅收受瀋陽醫藥貿易大廈有限公司(華潤醫藥旗下公司)配送員薛某4.9萬元。
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劉某紅收受千紅製藥業務員武某4.1萬元。
2017年至2019年,劉某紅收受國藥控股鞍山有限公司(國藥控股旗下公司)業務經理於某2萬元。
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劉某紅收受內蒙古京新藥業有限公司(京新藥業子公司)業務員王仁德2萬元。
2013年5月至2018年2月,收受北京嘉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德展健康子公司)業務員張某0.6萬元。
案件細節顯示,多數行賄都是按月進行的固定回扣,如收受江陰天江藥業有限公司陸某的賄賂,檢方明確表述為「每月在其辦公室內,收受陸某所送藥品回扣款」;收受常州千紅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員武某的4.1萬元,是「每月收受武某所送1000元」。
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紅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
(文章來源:深圳商報·讀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