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檢方表示,已就Tokyo Electron(TEL)中國臺灣分公司涉嫌違反《安全法》和《商業祕密法》提起訴訟。此前,TEL公司一名前僱員於今年8月被控從芯片製造商臺積電竊取商業祕密。
檢方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是中國臺灣首例依據《安全法》起訴涉嫌竊取核心關鍵技術商業祕密的企業。
檢方在聲明中補充道,如果罪名成立,TEL中國臺灣分公司可能面臨最高1.2億元新臺幣(約合380萬美元)的罰款。
檢方在訊問了陳姓前僱員以及TEL相關人員,並審查了證據和該公司的書面答覆後,認定該公司負有對陳某進行監管的法律義務。
檢方聲明稱:「除了通用的、謹慎的內部規定外,該公司缺乏採取具體預防或管理措施的證據。因此,檢方認定該公司未能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犯罪,應根據相關規定承擔企業刑事責任。」
TEL在8月份曾表示,在中國臺灣對該前員工提起訴訟後,尚未確認公司是否參與其中。
8月份,中國臺灣檢方以竊取芯片製造商臺積電商業祕密的罪名起訴三人,指控他們合謀利用這些信息幫助TEL在與臺積電的競爭中贏得2nm製程(臺積電最先進的芯片技術)的供應商合同。
被告包括一名陳姓前臺積電員工,他在加入TEL後,曾向其前同事尋求有關臺積電技術商業祕密的信息。(校對/趙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