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調整保險公司相關業務風險因子的通知》(簡稱《通知》),下調保險公司投資相關股票的風險因子,鼓勵保險公司加大對外貿企業支持力度,強調保險公司應加強償付能力管理,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業內普遍認為,此舉正值「償二代」二期規則過渡期年底到期之際,保險公司實際資本的認定將更嚴格,最低資本計量中各類風險因子也會普遍上調。新政意在減緩保險公司面臨的償付能力壓力。
據方正證券測算,本次風險因子調整對上市險企集團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優化幅度為0.5pct~1.4pct,最低資本合計下降106億元;假設全部用於投資股票(80%配置滬深300和中證紅利低波、20%配置科創板),預計上市險企將額外貢獻約257億元規模。
下調投資相關股票風險因子,減輕償付能力壓力
具體來說,《通知》明確,保險公司持倉時間超過三年的滬深300指數成分股、中證紅利低波動100指數成分股的風險因子從0.3下調至0.27。該持倉時間根據過去六年加權平均持倉時間確定。明確保險公司持倉時間超過兩年的科創板上市普通股的風險因子從0.4下調至0.36。該持倉時間根據過去四年加權平均持倉時間確定。明確保險公司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海外投資保險業務的保費風險因子從0.467下調至0.42,準備金風險因子從0.605下調至0.545。
業內普遍認為,此舉延續了今年以來監管鼓勵險資加大權益資產配置的政策導向。早在今年5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局長李雲澤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調整償付能力的監管規則,將股票投資的風險因子進一步調降10%,鼓勵保險公司加大入市力度。
從資金流向來看,政策導向成效顯現。三季度保險資金運用餘額數據顯示,險資(含財產險公司和人身險公司)三季度末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資金運用餘額較二季度末合計增加8639.94億元,其中股票增加5524.50億元,佔比63.94%;證券投資基金增加3115.44億元,佔比36.06%。
在此背景下,進一步下調投資相關股票的風險因子,業內人士認為是對險企償付能力壓力的定向緩解。最會保創始人、財險精算師陳文志對財聞指出,新政對險企資本的總體要求是下降的,以減輕償付能力壓力。
中國商業聯合會專家、高級經濟師董鵬也對財聞表示,新政實質上減輕了險企的資本壓力。這不只是政策「鬆綁」,更是一種引導,促使險企藉助資本「鬆綁」積極佈局權益資產,提升盈利能力,從而更好應對未來的償付壓力。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強調,保險公司應加強償付能力管理,準確計量各類風險資本要求,確保各項償付能力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償二代」二期規則過渡期即將結束
「償二代」二期規則過渡期將在年底結束。
所謂「償二代」二期,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II),原定2024年底結束,後延長到了2025年底。
過渡期結束後,「監管對保險公司實際資本的認定要求將更嚴格,對最低資本計量中各類風險因子普遍上調。」光大證券在研報中分析指出,自2022年「償二代」二期規則實施以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普遍面臨下行壓力。儘管2023年9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對部分資本計量標準及資產風險因子進行優化,但行業整體償付能力充足率水平仍低於二期規則實施前。
圖片來自光大證券研報
圖片來自光大證券研報
對上市險企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優化幅度為0.5pct~1.4pc
據方正證券研報測算,基於2025年上半年上市險企股票配置比例和償付能力數據,假設股票投資中滬深300成分股+中證紅利低波成分股佔比約50%、科創板普通股佔比約5%,其中30%可享受本次《通知》風險因子調整,經測算,對上市險企集團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優化幅度分別為0.5pct~1.4pct,最低資本合計下降106億(未考慮分散效應);假設全部用於投資股票(80%配置滬深300和中證紅利低波、20%配置科創板),預計上市險企將額外貢獻257億左右規模。
中泰證券研報指出,2025年三季度末,險資投資股票期末餘額為3.62萬億元,假設滬深300和中證紅利低波動100成分股和科創板股票投資佔比分別為40%和5%,同時符合本次《通知》要求的加權平均持倉時間標的為20%。經測算,考慮風險分散效應前靜態釋放最低資本為326億元,若這部分資金全部增配滬深300股票,對應股市資金(除以風險因子0.3)為1086億元。若不增配股票,則改善行業償付能力充足率幅度約1pct。
蘇商銀行特約研究員武澤偉對財聞指出,考慮到保險資金規模大、期限長的特點,入市有助於改善A股市場的投資者結構,增強市場韌性。這些資金的投資風格預計將注重長期價值,可能更傾向於高股息、現金流穩定的藍籌股以及符合國家戰略方向的優質標的。
武澤偉還表示,長遠來看,險資入市廣度和深度的拓展,將促進資本市場與實體經濟的良性互動,發揮其作為「耐心資本」的獨特作用,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