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和嘉控股(00704)發佈公告,上市委員會已於2025年11月25日就上市科決定進行復核聆訊。本公司於2025年12月9日收到由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發出的信件,通知本公司上市委員會已審議本公司的情況並決定本公司未能維持足夠的營運規模及具足夠價值的資產以支撐其營運,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所要求的條件,故不適合上市。上市委員會因此決定維持上市科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暫停本公司股份的買賣。
本公司的核心營運焦炭生產業務自2021年10月起已暫停。本公司多次未能實施其恢復焦炭生產業務的業務計劃。本公司最新的計劃是透過該等安排恢復焦炭生產,但該計劃仍處於初步階段,並取決於獲得進一步孖展。於過去兩年,本公司僅從事焦炭貿易業務,產生微薄收入並取得淨虧損。上市委員會不認為本公司的財務表現惡化為暫時性下滑。總體而言,本公司未能向上市委員會證明其業務具有實質性、可行性及可持續性。
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本公司有權要求將上市委員會決定提交上市複覈委員會複覈。任何複覈申請必須於上市委員會決定日期起七個營業日內(即2025年12月18日或之前)送交上市複覈委員會祕書。除非本公司申請複覈,否則本公司股份買賣將於上市委員會決定後滿七個營業日(即2025年12月19日)暫停。本公司正在審視上市委員會決定,並正進行內部及外部的有關討論和徵詢意見,將決定是否向上市複覈委員會提出複覈。有關決定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