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百德國際(02668)發佈公告,本集團近期接獲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高院)就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銀行)的借款協議有關的法律訴訟的上訴所頒佈的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書)。
根據民事判決書,高院駁回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深圳金勝提出的上訴,並維持民事裁定書的原判。
根據民事判決書,深圳金勝被裁定須向銀行償還貸款本金總額人民幣 2.79億元,連同根據借款協議及民事裁定書計算的貸款利息約人民幣 788.13萬元,以及有關違約的相應罰息及複利。本公司及其若干附屬公司(作為擔保人)須就該等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深圳金勝及其擔保人(包括本公司及其若干附屬公司)進一步被裁定支付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及保全申請費,合共約人民幣 145.84萬元。民事判決書為最終判決,具決定性,且不可再提出上訴。
鑑於民事判決書的頒佈,本集團將繼續尋求法律意見及探索任何可行選擇。本集團管理層亦正與銀行進行磋商,期望就因違約所產生的相關問題達成友好解決,包括但不限於還款安排及其他可能的替代方案。本公司將於需要時或適時就貸款及違約的重大更新事項刊發進一步公告。